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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黄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黄石市城区“双迎”洁化暨城市管理六十天行动计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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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单位: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十五)出殡送葬规范行动。出殡送葬车辆不得超过5台,不得在主次干道上巡回游丧或缓行,严禁出殡车队在主次干道放鞭炮、丢纸钱、奏哀乐。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十六)集贸市场周边整治行动。取缔私设及乱设摊点,保证集贸市场周边道路畅通、环境卫生整洁,无出场经营、场外屠宰,无乱搭乱盖、乱堆乱放等破坏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市城管局

  

  (十七)不文明行为“严管重罚”行动。对行人、车辆乱扔杂物,店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严管重罚”。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等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现象;组建卫生监督员队伍上路协助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十八)“特色街”打造行动。进一步规划各区已建成的一批特色创业街。建设信息巷古玩奇石一条街、交通路小商品一条街、大桥公园花鸟市场一条街、磁湖路大学生创业一条街、客运码头餐饮夜市一条街、向阳路特色饮食一条街,对各类无序占道经营户引摊入市,规范经营。

  

  牵头单位: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

  

  (十九)废品收购业清理行动。清理整顿各类回收站点,规范回收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中心城区内主次干道、党政机关、院校公共场所以及“双迎”活动重要线路和活动节点周边设置的废品回收站(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局

  

  (二十)舆论监督行动。全面组织开展“从你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主题活动,各新闻媒体采取开办专题、设置专栏、开辟专版等办法,确定专职记者、编辑每周不少于两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报道、采访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对“双迎”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四城同创”办、黄石日报社、黄石广播电视局

  

  五、实施步骤

  

  (一)制订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19日至26日)。拟定《城区“双迎”洁化暨城市管理六十天行动纲要》,召开宣传发动会议,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行动纲要》的要求,明确责任,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至7月25日)。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逐项落实整治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调度和检查督导。

  

  (三)自查整改、统一验收阶段(7月26日至30日)。各责任单位对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市“双迎”办、市“四城同创”办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未达标的督促整改。

  

  (四)“回头看”、完善提升阶段(8月1日至10日)。全面督促各项行动目标完成达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升,全面进入迎接建市六十周年和黄石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状态。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城区‘双迎’洁化暨城市管理六十天行动”领导小组,朱中华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罗光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双迎”办、市“四城同创”办、公安、建设、环保、城管、交通、卫生、商务、工商等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城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工作由市“双迎”办会同市“四城同创”办负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制作专版、开辟专栏等方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和监督作用,在车站、码头、宾馆、酒店、广场、商场、公园及主要景观道路等公共场所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市各宣传媒体要认真制订“从你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主题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职记者,拟订详细计划保证落实到位。

  

  (三)加大考核督检奖惩力度。各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检查考核督查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建立立体多层次的督检体系。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检查内容,扩大检查范围,深化检查层次,加大检查频率。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每次检查重点要查找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加大奖惩力度,每月对各城区(开发区)洁化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奖惩兑现,并将考核奖惩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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