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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印府办发[2011]137号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8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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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员编制

  

  自治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210名,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配备。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0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交通警察大队(加挂公路巡逻警察大队牌子)

  

  副科级规格。内设情报信息办公室、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公室、公路巡逻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政法专项编制17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8名。

  

  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有关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公路治安巡逻。

  

  (二)禁毒办公室

  

  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禁毒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组织、协调全县禁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禁毒工作中、短期发展计划,督促、指导全县禁毒工作的开展;掌握全县禁毒工作情况,负责禁毒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会同县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禁毒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督促、指导全县禁毒执法和管理;负责县禁毒委(办)日常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由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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