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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1.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组织机构。以宁夏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和银川、固原指挥中心组成自治区级人影指挥体系,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人影作业体系,重点加强市级人影组织能力和作业能力,自治区级和市级人影中心(人影办)逐步组建成为具有地方事业编制的地方气象机构。 2.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调整地面作业点布局,以中部干旱带增雨为中心,重点发展火箭、烟炉等地面作业能力和移动应急作业能力。重点在经果林、硒砂瓜种植区、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增设防雹增雨作业点,开展小流域、大中型水库和窑窖集水集中区增雨(雪)作业,地面作业覆盖范围提高15%。更新老旧人影装备,建设全区人影监测网、作业指挥平台及综合业务系统。 3.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建立基于中尺度模式和积云模式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预报、预警、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系统。开展空域申请直报系统业务试验。建设陕甘宁蒙人工影响天气银川外场基地和宁夏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基地,组建宁夏人工影响天气实验室,针对宁夏早霜危害严重的特点,重点开展人工防霜科学实验。 4.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市、县人影办的管理职能。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作业装备统一管理,作业统一指挥。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标准化建设。组建专用通信系统,提高作业效率。加强人影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影高炮检修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作业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七)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 1.完善气象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气象科技管理体系,优化气象科研的结构和布局,创建科研型业务单位,形成符合业务服务发展要求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研项目综合评价制度,加强科研项目应用评估、应用评审和应用效果评价管理。制定科研项目综合评价办法和考核激励机制,促进研究型业务快速、持续发展。 2.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以宁夏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为平台,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气象科技工作者的作用。以业务服务单位为成果转化基地,建立由正研级高工和国家级首席预报员为牵头人的科技创新团队,形成在灾害性天气预报、气候资源与气候变化、农业气象、公共气象服务等领域业务与科研开发综合能力较强的复合型团队。 3.加快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科研条件与能力建设,设立科研开放基金,创新管理体制与机制,形成具有宁夏特色的科技创新基地。发挥院士工作站的作用,以科研项目为纽带,促进全区气象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 4.深入开展重要领域科研和技术开发。进一步强化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测技术研究,积极推进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技术研究,努力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技术水平,切实加强气候资源监测预测评估技术研究,强化专业预报技术研究,加强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研究,引进开发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系统,建立和完善精细化要素预报系统。 (八)加强气象法制建设。 1.完善气象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气象地方立法进程,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条例》。加快气象标准化建设,出台《枸杞农业气象观测规范》、《硒砂瓜农业气象观测规范》等一系列气象行业和地方标准。 2.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切实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活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规范社会气象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加强专项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3.深化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气象主管机构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气象审批窗口,集中开展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网上审批业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动工程建设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气候可行性论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事项纳入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