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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9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旅游行业“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4.重要时段整治。在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

  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市旅游委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战役行动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此次战役行动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市旅游行业冬防工作的成败、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落实逐级和岗位工作责任制。

  (二)统筹推进,夯实基础建设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依托综治工作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建设需要,认真落实《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北京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和《北京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等行业规范,彻底根治易衍生火灾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围绕《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在全市旅游行业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情况,引导和鼓励旅游者积极举报投诉身边的消防安全问题。各区县、各单位要定期公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最大化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职责,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

  (四)督导考核,强化跟踪问效

  在战役行动期间,市防火委办公室、市旅游委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区县、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报发现的问题,并下发督办通知责令整改;各区县、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和重大影响火灾,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及时总结,落实信息反馈

  在战役行动期间,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向市旅游委及相关部门反馈工作情况,市旅游委将定期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汇报工作。2011年10月2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1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中午12时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每月24日12时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2年2月20日前,报送总体工作总结。报送方式:anquanyuyingji@126.com

  

  联系人:王军 李明霞 崔旭

  联系电话:85157102/7025/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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