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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将原自治县交通局的职责与自治县建设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3、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公路建设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本县境内交通建设、运输工作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的短、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向上争取立项和组织实施。 (三)实施或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实施好本县境内的各类公路、桥梁、城市公共客运构筑物,指导好全县县、乡、村公路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技术服务。 (四)负责对车、船、道路、渡口的安全状况与运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性安全教育,保证交通运输安全。 (五)负责全县公路运输工作,对全县的公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以及战备支前的运输工作。 (六)对县境内的县乡公路进行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七)宣传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公民爱路护路,打击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对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公共客运交通秩序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地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访、综治、宣传、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干部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制定本县内交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实施的年度计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交通产业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和评优申报;负责交通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三)安全法规股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审核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案件复议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处罚文书的申领、发放、核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财务股 负责编制财务报表、收支计划,进行财务分析;管理单位的财产和资金;拟定本单位财务制度,管理会计档案。 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勘察设计室,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全县交通勘测、设计任务;办理对外承接勘测、设计项目具体事宜;承担全县公路、桥梁、码头等交通工程的设计;接受项目分配任务,按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完成承接项目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