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努力认识和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并用以指导工作。要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改革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要注重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发展新成效,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培训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均衡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司法部将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2015年,司法部和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对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