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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强指导,提升创建水平。各地要根据创建活动各阶段重点,加强工作监督检查,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观念,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办牌办证到乡镇,安全检验到村屯,宣传动员到农家,扎实推进创建活动。要加强创建活动的日常检查指导,认真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创建活动总体水平。 (三)加强监督,确保创建实效。各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督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申报、考评等程序,开展好各项考核评审工作,推出示范典型。要加强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考评等工作的督查,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采取考察、观摩、现场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互相取长补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各地制定创建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宣传,调动其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网络,使创建活动真正深入到乡村。要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窗口单位的宣传,带动其他地区做好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 请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于今年11月底前,将本地的创建活动方案,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备案。 附件:全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年度目标分解表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全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年度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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