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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维护金融生态,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十九)积极稳妥处理企业资金链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和强化金融维稳工作机制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归口、一企一策、一事一策、依法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各自管辖范围的企业风险处置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抓紧开展企业资金链风险排查,做好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制订完善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对已出现风险的企业,要及早介入,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化解,通过建立担保链“防火墙”、资金封闭运作等措施来稳定局面,通过兼并重组或企业自救,逐步脱困;对只能关停的企业,也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不留后患”的要求,做好善后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不稳定因素,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一方平安和良好的金融生态。 (二十)强化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加大对正面、客观宣传的力度,及时报道中小企业信贷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良好的政策预期和发展信心。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的金融知识、投资知识的教育宣传,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对造谣惑众的要予以澄清,对捏造事实、恶意散布虚假消息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