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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结合“气象日”、“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及“地质灾害万村培训”等活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积极推进各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第四章 重点建设工程 重点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及临灾避险能力建设;推进重点区域及主要江河防灾减灾重点防御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应急救灾队伍组织和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加强预测预报预警的集成和协同能力建设,大力提升我省防灾救灾综合能力。 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 全面推进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群测群防与监测预警、治理(搬迁)工程以及应急体系建设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专栏1: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开展全省174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年度动态巡查、排查工作。开展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重点集镇地质灾害专项勘查评价工作。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重点开展绵竹市清平乡、汶川县映秀镇、都江堰市龙池镇、北川县曲山镇、安县高川乡、青川县红石河流域及康定、炉霍、金阳等县城典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 3.重大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重点推进地震灾区、盆周山区及川西高原等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地区威胁县城、集镇、学校、居民聚居区等人口密集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典型小流域的综合防治工作。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且有搬迁意愿的分散农户采取避让搬迁安置。 4.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工程。健全省市县三级技术支撑单位及专业监测、应急管理、技术保障队伍与应急装备建设,统筹开展科普宣传培训、应急避险演练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抢险救援支撑能力。 第二节 防洪抗旱 统筹流域防灾减灾,坚持防洪抗旱并重、兴利除害结合,加强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着力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切实增强抵御旱洪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专栏2:防洪抗旱重点工程 1.水资源配置工程。尽快建成小井沟水利工程、白岩滩水库等在建工程,开工建设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龙塘水库、寨子河水库、开茂水库等一批大中型工程,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大桥灌区二期、武引蓬船灌区、亭子口灌区一期、李家岩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加强小型水库、引提水工程、连通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小塘坝、小水池、小水窖、小泵站、小水渠)建设,提高抗旱能力。 2.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加快渠江红鱼洞、土溪口、泥溪、固军、黄石盘、江家口水库和安宁河米市水库等控制性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建成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涪江武都水库等在建工程。增强对江河洪水的调控能力,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3.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发挥工程效益。 4.江河治理。对长江上游干流、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南广河、白河、黑河及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上主要支流,通过加高加固和新建堤防、疏浚河道、拓宽卡口断面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提高行洪能力。加快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对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千米的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进行治理。5.山洪灾害防治。尽快在山洪灾害频发地区(特别是地震重灾区)建成以监测、通信、预警指挥及群测群防体系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2015年前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对重点防治区的山洪沟进行治理。科学安排生活生产设施,合理避让山洪灾害风险。 第三节 气象灾害防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