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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影响作用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力度,依靠社会新闻媒体、计划生育网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栏目等进行广泛宣传,如制作专题宣传片、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曝光“两非”典型案例,通报涉案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处理结果与意见。 三、组织实施与领导 此次集中整治“两非”狂飙行动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本溪军分区政治部、市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成立市集中整治“两非”狂飙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详见附件)。 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狂飙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狂飙行动实施方案,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并做好孕情管理;会同公安、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本溪军分区政治部、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规)对发生“两非”行为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与卫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狂飙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宣传部门: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想文化倡导和传播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尊重妇女、婚姻自由、邻里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办好电台、电视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宣传性别人为选择的社会危害。禁止出版发表宣扬胎儿性别选择的书籍和文章。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狂飙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本溪军分区政治部、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虐待、遗弃、溺杀、贩卖婴儿以及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狂飙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本溪军分区政治部、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机数量、型号、是否能作胎儿性别鉴定以及操作人员进行备案;建立出生分娩实名登记、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和对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查验、登记证明及无证明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狂飙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工商部门:清理整顿广告市场,依法查处非法制作、发布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行为,杜绝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内容的广告流入市场,配合相关部门取缔擅自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资格。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狂飙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工商、新闻出版、本溪军分区政治部、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新闻出版部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的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有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内容的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不流入市场。 妇联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狂飙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本溪军分区政治部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狂飙行动,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本溪军分区政治部:指导驻军部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医疗机构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整治“两非”狂飙行动,对驻军部队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责任人会同市人口计生委一并向省军区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