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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府发[2011]29号
【颁布时间】 2011-10-10
【实施时间】 2011-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4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2.重点打造品牌会展。每年确定并支持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会展项目。做大做强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国际美食旅游节、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软件合作洽谈会、全球汽车论坛、中国(成都)新能源国际峰会暨太阳能展览会、成都国际家具工业展览会、成都国际汽车展览会等定点成都举办的品牌会展节庆活动,并给予一定培育支持经费。大力引进电子信息、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生物医药、汽车、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会展项目来蓉举办。凡规模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的外来展会和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自办展会,给予举办单位5万元至30万元的补贴。对国际或国家级重大会展项目来蓉举办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扶持。

  3.加快培育地方特色节庆活动。鼓励各区(市)县结合自身特色和产业优势,按照“一区一主节”和精品化原则,举办各类品牌特色节庆活动。对由市政府主办,区(市)县承办的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节庆活动,根据活动规模、档次和效果,对承办或执行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三)不断扩大会展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提升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国际会展业组织和知名会展企业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和引进知名国际会展企业先进的办会办展理念和管理经验。支持本地企业到境外举办展览活动和参加国际展会。充分利用国际展会平台,大力宣传推介我市会展环境。积极引进和承办国际大型会展活动,吸引国(境)外知名会展企业和机构来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办事处。

  2.加强与国内会展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内重要会展行业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会展业影响力。学习和借鉴国内先进会展城市在政策措施、行业管理、场馆建设、项目申办与运作等方面的经验,增强我市会展业竞争力。

  

  (四)全面规范会展行业管理。

  1.规范会展市场秩序。规范会展市场和企业行为,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制,原则上6个月内不在同一场所举办内容、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会展活动,杜绝恶性竞争。建立组展商、服务商、参展商、专业观众、消费者的纠纷调解机制,维护会展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会展业健康有序发展。

  2.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支持成都会展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整合,切实避免无序竞争,维护会员利益,促进会展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继续深化会展营销推广。

  1.提升重大会展项目宣传推广水平。从每年全市会展节庆活动中确定一批城市营销功能强、推广价值大的重点项目,纳入全市重大活动宣传工作统一安排。市属媒体确保提供一定版面(时段)用于会展产业和重点会展项目新闻宣传。每年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比重不低于5%的经费用于会展产业和会展项目的宣传推广。

  2.强化展会形象氛围营造。按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要求,对重点会展项目,加大公共资源支持力度,在重点路线和点位设置户外广告和灯杆道旗宣传展会;在城区主要出入口及显著位置设立电子广告牌,及时发布品牌展会信息,营造会展整体氛围。

  3.加快展会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会展信息收集、处理、发布机制。继续办好“成都会展网”,提升网站功能,创新开辟更多特色栏目,努力打造会展高端信息服务平台。

  (六)切实做好会展基础工作。

  1.加快会展人才培养。做好会展专业人才的培训、交流及引进工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开设会展相关专业。对取得会展资质类证书的参训人员补贴部分培训费用。把引进会展高端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建设规划,通过各种渠道重点引进会展策划和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2.完善会展数据统计。由市博览局牵头,组织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有关区(市)县、市会展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校,加强会展统计的调查研究,完善会展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会展业行业统计网络,全面准确反映会展经济发展情况。

  3.加强会展理论研究。成立会展理论研究和咨询机构,加强对国内外会展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影响我市会展业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会展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会展业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市博览局承担市会展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年度会展工作会议制度,统一部署全市会展工作。完善大型会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大型会展活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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