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208号
【颁布时间】 2011-10-09
【实施时间】 2011-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第3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厦门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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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局从当年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一定的额度,作为市物价局建设平价商店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平价商店的初期建设与装修经费、补贴经营者执行政府调控协议价而产生的经营费用和价差损失、开展专项价格监测工作经费等,并对成效突出的经营网点给予适当的奖励。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测算后提出补贴方案,报经市财政局核准兑现。
(三)优化政策支持环境。一是对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物价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于2012年6月30日前对涉及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经营管理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销售产品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免征部分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促进农超对接、场地挂钩,降低流通成本;二是市粮食局将具备条件的平价商店优先纳入政府粮油应急供应投放网点;三是市商务局将具备条件的平价商店优先纳入冻肉、蔬菜应急供应投放网点;四是市农林局将具备条件的平价商店优先纳入产销对接产品的供应投放网点;五是市物价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具备条件的平价商店实行用水用电优惠措施。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信心。积极推广建设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建设。
(五)落实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经营变化和平价农副产品的品种调整情况,及时采集、汇总价格监测点的价格数据,并与市场平均价进行对比,不定期在宣传媒体发布,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附件:1、第一批平价超市候选名单
2、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设立申报表
3、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建设协议书
4、厦门市第一批平价农副产品目录
附件1
第一批平价超市候选名单
思明区
店名
| 地址
| a、夏商民兴生鲜超市
|
| 官任店
| 官任路39号底层
| 龙盛里店
| 龙山中路62号
| 住总佳苑
| 育秀里194号二楼
| 鼓浪屿店
| 鼓浪屿龙头路161号
| 碧山店
| 碧山路62号
| 前埔北店
| 前埔北一里112号
| 湖滨南店
| 湖滨四里
| 文屏店
| 文屏路40号
| 前浦会展店
| 明发海景苑(﹡预计年底前开张)
| b、永辉生鲜超市
|
| 岳阳店
| 思明区仙岳路243号益田海景大厦
| 祥和店
| 思明区斗西路156-158号祥和广场
| 思东店
| 思明区大同路280-308号思东大厦
| 西林店
| 思明区莲前西路西林西里云亭花园336号楼
| c、新华都生鲜超市
|
| 莲花店
| 吕岭路摩尔莲花广场2f
| 美仁店
| 二市
| 南湖店
| 槟榔南湖公园
| 厦大店
| 厦大西村
| 美湖店
| 美仁新村底层
| 东浦店
| 思明区东浦一里30号-s12
| 仙岳店
| 松柏武警支队
| d、沃尔玛
|
| 世贸店
|
| 加州店
|
| 富山店
|
| 聚祥店
|
| 瑞景店
|
| 东方店
|
| 海景店
|
| e、闽篮超市
|
| 禾祥店
| 后溪路109号银龙广场
| 松柏店
| 屿后南里121号
| f、大润发
| (厦门润瑞商业有限公司)
| 思明店
| 体育东路文化艺术中心
| 店名
| 地址
| h、家乐福
|
| 明发店
| 莲板明发广场
| 中华城店
| 思明南路中华城
| 合计:32家
|
|
湖里区
店名
| 地址
| a、夏商民兴生鲜超市
|
| 殿前店
| 殿前新禾工业园7号楼一楼
| 高林店
| 高林一里62号
| 湖边店
| 金益三里湖边花园3号
| b、永辉生鲜超市
|
| 海天店
| 湖里区海天路7-9号银都广场三楼
| 康乐店
| 湖里区南山路289号康乐新村a3组团
| 金湖店
| 湖里区金湖路5号枋湖客运商业中心d001
| c、新华都生鲜超市
|
| 东渡店
| 湖里区东渡路78号一层
| d、沃尔玛
|
| sm店
|
| 金山店
|
| e、闽篮超市
|
| 湖里店
| 湖里嘉园121号
| g、人人乐
|
| 湖里店
| 湖里区仙岳路1929号
| 合计:11家
|
|
集美区
店名
| 地址
| a、夏商民兴生鲜超市
|
| 滨水店
| 集美区滨水小区46-51号
| c、新华都生鲜超市
|
| 体育馆店
| 集美区乐海路嘉庚体育馆
| g、人人乐
|
| 集美店
| 集美区乐海路嘉庚体育馆
| 合计:3家
|
|
海沧区
店名
| 地址
| b、永辉生鲜超市
|
| 禹洲店
| 兴港路西侧禹洲世贸广场地下一层
| 新阳店
| 新阳工业区新阳商业中心
| d、沃尔玛
|
| 店名
| 地址
| 海沧店
| ﹡预计年底前开张
| e、闽篮超市
|
| 天籁店
| 海沧区沧林二路天籁花园
| 嵩屿店
| 未来海岸阿罗海购物广场
| 云樽店
| 嵩屿南里03号云樽花园
| 合计:6家
|
|
翔安区
店名
| 地址
| c、新华都生鲜超市
|
| 翔安店
| 翔安区马巷镇巷南路翔安广场
| g、人人乐
|
| 翔安店
| 翔安区汇景购物广场
| i、佳事达购物广场
| 翔安商城
| 合计:3家
|
|
同安区
c、新华都生鲜超市
|
| 同安店
| 同安城南工业粮工大厦双吉路
| k、英之盛超市
|
| i、佳事达购物广场
| 门店若干
| 合计:5家
|
|
各区总计:62家
备注:第一批候选平价超市基本覆盖政府定向优惠晚籼米供应销售网点和平价蔬菜销售网点。2011年10月开始,由企业申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资质后,物价部门从中逐步择取50家综合超市门店设立平价商品专营区。不在候选名单中,但符合平价超市资质条件的门店也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附件2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设立申报表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单位(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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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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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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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 | 分管价格负责人
| | 企业性质
| | 建立时间
| | 经营面积(平方米)
| | 经营品种(种数)
| |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
经营面积(平方米)
| |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经营品种数
| | 经营场所来源(所有或租赁)
| | 年销售总额(元)
| |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销售额(元)
| | 租金(元)
| | 税金(元)
| | 水费(元)
| | 电费(元)
| | 附送材料清单
| 1--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设立平价商店的,应当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3----申办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合同或协议
5--资质审核、认定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申报理由及内容
|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行业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价格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经申报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人、申报单位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3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
建设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签署:
甲方名称: 物价局
地址:
乙方名称: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就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的规划布局、选点等工作,落实经营管理过程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第二条 乙方应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为主营品种,所经营的平价农副产品应当符合平价商品目录管理的要求。
甲方可指导乙方确定平价农副产品具体类别和品种,并应当加强对乙方执行相关规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乙方经营平价商品目录中所列农副产品,应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甲方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乙方相关活动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经营平价农副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质量安全规定,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乙方经营平价商品目录中所列农副产品,平时销售价格应当低于当地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农副产品市场平均价格。
第六条 乙方在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应执行政府调控政策,严格按照政府价格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段、农副产品品种、价格和数量投放市场;甲方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先控后补”原则对其价差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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