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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县农业局:负责落实人员参与划区定界实施方案会审及验收,负责划定基本农田的耕地质量评定,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设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落实基本农田地块责任人。 5.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划区定界工作经费,监管资金使用,落实人员参与划区定界工作验收,并按职能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6.技术承担单位:制作外业核查底图及调查表格,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完成基本农田调整与补划入库,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统计汇总各类表格,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图件及文字报告。 (四)加强业务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对各乡(镇)政府、基础国土资源所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同事,建立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掌握工作进展和质量,确保按时完成。 (五)规划档案管理。在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中,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和文字报告等成果资料归档管理,建立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成果档案。 (六)引导公众参与。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土地国情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保护基本农田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村级组织、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支持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晓泉 副组长:梅伟森(县府办副主任) 陈丽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万民(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梅进前(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 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华法(县农业局副局长) 柳卫明(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李建伟(县财政局农综办主任) 刘春芝(县审计局副局长) 胡益选(县监察局副局长) 蓝建中(鹤溪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刘晓俊(县国土资源局)、梁碧元(县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