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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辽宁日报》、《共产党员》杂志和《鞍山日报》是中央和省、市委的机关报刊,是指导全市工作的重要舆论工具。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对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速推进我市三转型一创新,实现鞍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厅(室)、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做好201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二、明确订阅范围,确保稳定增长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辽宁日报》、《共产党员》杂志和《鞍山日报》是我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重点。其订阅范围是: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党的各级机关、城镇党支部、农村乡一级党委,政府各级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其所属系(院、室),城镇中小学校及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公安、工商、税务系统的基层所(队)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院校的学生党支部,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的党组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及企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解放军、武警部队团职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 《辽宁日报》、《共产党员》杂志:党的各级机关,城乡各级党总支、支部,政府各级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部门、单位,工矿企业管理部门和车间工段,大中专院校及其所属系(院、室),中小学校,垂直管理行业系统的所(站)等基层单位党组织,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院校的学生党支部,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的党组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及企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鞍山日报》:党的各级机关,城乡各级党总支、支部,政府各级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部门、单位,工矿企业管理部门和车间工段,大中专院校及其所属系(院、室),中小学校,公安、工商、税务系统的基层所(队)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院校的学生党支部,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的党组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及企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直机关处级以上、县(市)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上述订阅范围组织订阅,并确保发行数量稳定增长。各县(市)区委要按照上述订阅范围组织好本地区重点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确保发行数量稳中有升。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本系统内非财政拨款单位的重点党报党刊订阅工作,确保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全覆盖。实行垂直管理的行业系统部门要根据组织机构、党支部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数量,确定《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辽宁日报》、《共产党员》杂志和《鞍山日报》的订阅数量,并逐级做好计划落实和统计汇总工作。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把重点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展览馆、影剧院、铁路候车室以及电信、邮政、银行、证券等单位的服务大厅要订阅并摆放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辽宁日报》、《共产党员》杂志和《鞍山日报》,以供市民、村民、旅客和客户阅读。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中央和省、市级党报党刊。实际订阅数量与发行要求相差较大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加发行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