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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运函[2011]927号
【颁布时间】 2011-10-20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5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1―2013年度全国丝绸营销网络监测报表制度


  
2011-2013年度

  全国丝绸营销网络监测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1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善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总说明

  (一)丝绸是中国的瑰宝,是我国特殊的传统产业和民生产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经形成由种桑,养蚕,丝绸加工,丝绸贸易构成的完善的产业体系,丝绸产量和出口均居世界首位。2008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贸易环境动荡,丝绸产品出口数量明显减缓,行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因此茧丝绸行业必须顺应形势,不仅要重视国际市场,也要大力开拓内销市场。目前,丝绸产品已经由高收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扩展,除了传统的丝绸服装和制品外,丝绸家纺,装饰用品等大量出现,丝绸内销比例由十年前的不足30%,逐渐提高到35%以上。因此,加大丝绸产品宣传力度,优化和创新商业营销模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引导丝绸企业开发符合不同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促进丝绸制品和服装消费,是实现行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丝绸营销网络管理系统”利用信息系统的分析、模拟、优化、预测和评价功能,及时反映和预测丝绸市场产品价格、销量等行情变化,加强国内丝绸营销市场管理,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参考依据。

  (二)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

  (三)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国家茧丝绸办)负责本制度报表的接收、监测系统建设、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

  (四)本制度数据来源于茧丝绸行业样本企业,涉及丝绸面料、家纺、服装、服饰和其他五大类别。主要监测数据包括内销量、销售额、库存量以及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样本企业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

  (五)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和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组织、督促样本企业填报统计报表,样本企业通过登录中国丝绸营销网络管理系统(http://cscyxscyxs.mofcom.gov.cn/html/index.html)报送数据。不具备互联网报送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报送数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国家茧丝绸办)会同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由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国家茧丝绸办)对外发布。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国家茧丝绸办)联系电话:(010)85093885,传真:(010)85093884,电子邮件:jsb322@126.com。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10)51662601转618、690,传真:(010)65287273,电子邮箱:swbjsc@126.com。

  (六)商务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和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对样本企业所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报 送 范 围

报送日期及方式

企业表1

全国丝绸营销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

年报

丝绸生产厂家直销店、丝绸商品专卖店、老字号丝绸专营店、其他各类模式营销店(网)等。

首次注册时填报,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及时进行更新,每年2月20日前重新填报一次。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企业表2

全国丝绸营销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半年(年)报表

半年

(年)报

丝绸生产厂家直销店、丝绸商品专卖店、老字号丝绸专营店、其他各类模式营销店(网)等。

每年7月1日-8月1日报送上半年报表,1月1日-2月15日报送上年全年情况。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销售表

全国丝绸营销企业产品销售月报表

月报

丝绸生产厂家直销店、丝绸商品专卖店、老字号丝绸专营店、其他各类模式营销店(网)等。

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三、调查表式

  

  (一)全国丝绸营销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

  

  表号:企业表1

  制表机关:商务部

  20年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89号

  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登记注册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网址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经营方式

连锁经营 非连锁经营

备注

 

 

 



  

  (二)全国丝绸营销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半年(年)报表

  

  表号:企业表2

  制表机关:商务部

  20年(上半年)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89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

  企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期累计

上年同期

商品购进总额

千元

 

 

商品销售总额

千元

 

 

期末库存额

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他业务收入

千元

 

 

主营业务成本

千元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千元

 

 

主营业务利润

千元

 

 

营业费用

千元

 

 

管理费用

千元

 

 

财务费用

千元

 

 

营业利润

千元

 

 

利润总额

千元

 

 

应交所得税

千元

 

 

年末从业人员数

 

 

年末营业面积

平方米

 

 

经营品种

 

 

连锁经营门店(柜台)数

其中:直营店(柜台)

 加盟店(柜台)

 

 



  

  (三)全国丝绸营销企业产品销售月报表

  

  表号:销售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20年  月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89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

  企业名称:

  

  

材料类别

规格名称

计量单位

内销量

内销额

(千元)

库存量

月度销售总计

千元

--

 

--

面料

真丝绸缎总计

 

 

 

其中:印染绸

 

 

 

其他机织物

 

 

 

门市加工量

 

 

--

家纺

家纺总计

件(套)

 

 

 

其中:男士家居内衣

件(套)

 

 

 

女士家居内衣

件(套)

 

 

 

蚕丝被

 

 

 

真丝家纺套件

 

 

 

服装

真丝服装总计

 

 

 

其中:男士服装

件(套)

 

 

 

女士服装

件(套)

 

 

 

服饰

服饰总计

件(套)

 

 

 

其中:丝巾

 

 

 

领带

 

 

 

其他

其他商品总计

 

 

 

其中:工艺品

 

 

 

化妆品

 

 

 



  注:1、所填报的商品丝绸面料,服装,服饰所含真丝量>80%,蚕丝被,蚕丝枕含丝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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