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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大对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引导力度。努力提高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优化高等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高校债务化解,引导高校内涵发展。为鼓励各市增加对市属本科高校的投入,为经费上划创造条件,自2011年起,对市级财政增加的公办本科高校拨款,省财政按60%给予奖励。潍坊学院、济宁学院、泰山学院生均市级财政拨款(不含中央及省补助)达到8000元后,临沂大学、德州学院、枣庄学院、滨州学院、菏泽学院达到7000元后,学校经费上划省级管理。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五)加大对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的落实力度。教育经费安排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要结合当地教育发展情况,逐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拓宽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保障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使人民群众共享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坚持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稳步推进预算公开。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对重大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考评。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将教育投入落实情况和使用效益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做好教育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完善教育经费支出标准,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经济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经费管理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政教育投入目标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本地区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相关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各市政府要根据财力分布状况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防止支出责任过度下移。 (三)加强监测分析。各地要加强对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各项政策的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价指标,对各市财政教育投入状况作出评价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告省政府,同时作为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