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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印府办发[201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10-28
【实施时间】 2011-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9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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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联合宣传部门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每月开展的四次全国、两次全省集中统一行动的时机,组织记者随警作战,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剖析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深层次原因;同时还将利用110、122短信报警平台,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二是要充分发挥服务窗口宣传阵地的作用,在车管所及重要客运场站等地迅速更新一批集中治理“三超一疲劳”的标语、展板、专栏,深化集中整治宣传氛围。同时利用农村地区赶场集会的时机,流动到场站进行集中宣传,切实做到动静结合。三是宣传部门要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求,在当地主流媒体、微博等处设立“曝光台”,定期曝光违反“三超一疲劳”的严重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形成巨大的宣传震慑。四是根据当地气候、道路等安全通行变化状况,针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客车及大型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开展提示性宣传。同时以大力发送手机短信、发放传单等方式,持续不断地向广大重点车辆驾驶人、车主等群体开展秋冬季安全行车提示,切实提高他们安全行车的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通力配合协作,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时间、目标及具体负责人,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成绩。

  

  (二)加强督导,狠抓源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完善整治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加强对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整治期间将派出工作组,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对全县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将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行动做得好的要通报表扬;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执法,严格纪律。整治期间,要求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问题引发警民纠纷,引发媒体炒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或者群体性事件。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凡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的,一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树立文明印江形象。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于每月27日上午10时前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地址:yjjjdd@126.com;电话:6226936、62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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