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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建党纪[2009]1号
【颁布时间】 2009-03-12
【实施时间】 2009-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强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级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研讨和学习交流,深入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不断创新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更加体现科学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实效性。
  
  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继续深入开展“创新创优、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严明的纪律,推动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要加强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自觉为群众作出表率,切实维护建设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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