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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财农[2011]103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0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现代农业(渔业)加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现代农业(渔业)加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闽财农〔2011〕103号)


  

  有关项目县(市、区)财政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2011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闽财农〔2011〕6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现代渔业加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1年福建省现代农业(渔业)加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做好2011年现代渔业加工项目申报工作。各项目县(市、区)应于11月10日前联合行文向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厅报送现代渔业加工项目申请报告并附相应的申报材料。(本申报指南及所有附件表格格式请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591-87097728(省财政厅)

  

  0591-87878740(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2011年福建省现代农业(渔业)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施目标

  

  通过现代渔业加工项目的扶持,着力提升重点水产加工龙头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开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增加水产品附加值,提高产业整体效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渔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强区域渔业支柱产业经济带动力、竞争力和影响力。通过项目实施将新增加工能力1.5万吨,新增产值3亿元,增加创汇2000万美元以上,新增就业机会3000人以上。

  

  二、扶持环节

  

  根据全省现代渔业生产发展实际需要,按照“看得见、可操作、有标准、能考核”的要求,现代渔业加工项目重点扶持环节及建设内容为:

  

  ㈠鱼类精深加工技术开发与规模化应用。重点为:中上层低值鱼类精深加工(如鲣鱼罐头、鱼糜制品)、淡水鱼产品加工技术应用和规模化生产;鱼类产品加工生产线的改造和先进生产线的引进。

  

  ㈡贝类及甲壳类精深加工技术开发与规模化应用。重点为:热变性温控技术、高温瞬时杀菌技术、罐头加工技术、酶技术、新型包装技术等在贝类(特别是鲍鱼、牡蛎、缢蛏)、甲壳类加工中的应用;国内外先进加工生产线、发明专利技术的引进和应用;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应用。

  

  ㈢藻类精深加工技术开发及应用。重点为:新型海藻即食食品的开发及规模化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和功能性食品的开发应用;先进加工生产线的引进和技术改造。

  

  ㈣水产加工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开发及应用。重点为:水产品加工中的降低能耗的干燥工艺、水产品保鲜运输、加工和储藏过程中的节能技术、新型烘干设备、节水等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

  

  三、补助标准

  

  项目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围绕从传统产业向现代加工业转变的目标,组织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时间为:2011月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项目经县(市、区)财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合格,并按发票原件审核、登记、盖专用章,影印件盖章等方式核实后给予拔付。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三分之一,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项目申报

  

  ㈠2011年项目由连江、长乐、福清、霞浦、蕉城、秀屿、晋江、漳浦、东山、诏安、清流共10个县(市、区)财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各县补助资金控制数详见附件1。

  

  ㈡项目重点建设内容应符合当地主导品种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围绕解决制约水产加工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产业带动作用强,有利于主导品种、特色品种的产业化开发。

  

  ㈢项目要突出重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具体项目单位由2008~2010年省级以上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承担(内陆清流县除外),按高标准新建的水产加工企业申报不受此限制。

  

  ㈣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的项目,其建设内容不得与以往已支持的项目和今年已申报的项目重复。

  

  ㈤有关项目县(市、区)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和项目申报资金控制数,填报《2011年 县(市、区)现代农业(渔业)加工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按照项目申报建设情况汇总表顺序,提供各项目的申报标准文本(附件3)及项目必要的证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材料。项目所有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或复印,汇总表统一用excel表格格式。以上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各一份,同时财政部门可通过内网以电子版方式上报,上报路径为:地市上报省-农业处-2011年现代渔业生产发展省级配套资金项目申报文件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省海洋与渔业厅内部网络上报或发送到邮箱:fjfqs@163.com、fujianxdyy@163.com,要确保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材料的一致性。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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