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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监察[20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11-08
【实施时间】 2011-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2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在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预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机制(或要点)预防:律己方面,适时召开处务会,研究确定重要事宜。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没有干部职数不推荐,没有民主推荐情况不考察,没有考察情况不上会,没有任前公示不发文。坚持客观、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干部推荐选拔回避制度;严格执行组织工作保密纪律;严格按要求在局域网公开公示;邀请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相关工作。

  律他方面,教育干部相信组织,相信群众,正确对待组织决定;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检查督导相关环节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信访。

  4、警示预防:严禁出现下列情况,收受个人现金或财物,参加个人安排的宴请;为个人的职务任免说情、暗示、拉选票;向他人泄露工作信息;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坚持干部任免条件,干扰正常干部任免,损害干部任免工作的严肃性;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五)开展运行监控,规范权力运行。

  时间:2012年4月1日起

  责任部门:工作小组、各处室

  监控a级权力运行情况:

  1、起点监控,强化目标管理。处室行使a级风险权力,必须召开处务会议,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并上局域网公布。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还要立即填写a级风险权力自控表(见附表五),明确风险预防目标和办理时限,并在局域网公示。

  2、过程监控,公开透明运行。在对每项a级风险权力实施权力编号、排序、级别、责任、流程、规则、目标、时限、状态和结果等“十公开”的基础上,实现权力运行的动态监控。

  3、结果监控,落实管理目标。各处室都要以填写自控表的形式,对目标管理情况做出自我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4、监督检查,开展廉政风险预警。纪检监察专人负责,随时对权力运行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当事人发布预警信号。

  (六)建立电子政务监控平台,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时间:2011年11月起

  责任部门:局办、法规处、监察室、监督处、卫监所、信息中心等处室和单位。

  1、完善市卫生局“上海卫生”外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府卫生信息公开专栏,建立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服务中心、设置医疗机构医师资格、医师注册、职称评审、医疗广告、查询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栏目,把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

  2、充分利用局机关oa局域网。(1)管理网。在网上公布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的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并通过在网上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承办人、规定工作时间、公布完成时间和办理情况,对a级权力从实施起点、实施过程、实施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从而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2)效能网。开展重点工作网上督办,对行政许可实行网上审批,提高机关工作效率。(3)廉洁网。要求局机关试点部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建立个人网页,公布自己负责哪些权力、自己的基本情况、处室与局领导、个人与处室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做到警钟长鸣。

  3、建立廉政风险预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流程网。做到沟通与协调相结合,自控与他控相结合,充分发挥每一位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挥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党组织和专业组织的监督作用。

  (七)严格考核奖惩,完善监控机制。

  时间:2012年4月1日起

  责任部门:局办、法规处、纪委监察室。

  1、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办法。制定《上海市卫生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考核办法(试行)》,一季度一评比,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2、开展年终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把权力运行年终考核结果分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于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视情节追究权力行使者的责任。

  3、开展监控评估,不断完善提高。定期向权力行使相对人发放廉政勤政满意度调查表,把权力运行情况交给群众评判。

  三、相关事项

  1、拟制定印发的文件:

  上海市卫生局《权力运行监控目录》(2012年版);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局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廉政规则(试行)》;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预警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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