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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309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2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测绘事业发展暨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1.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完成二等水准改造工程5000公里水准测量。完成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基准点,b、c级gps点和二等水准网的数据处理。完成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计算。到2012年年底,可为用户提供自动、实时的厘米级至分米级三维地理坐标数据定位服务和毫米级平面定位服务,满足气象服务、地震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公共安全、应急救灾、资源调查和目标精确定位等多方面需求。

  

  全面推广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完善以主城为中心区域的为“一小时经济圈”服务的重庆独立坐标系,建设以万州为中心区域的渝东北独立坐标系和以黔江为中心区域的渝东南独立坐标系,实现全市平面坐标系统的统一。同时,将我市现代基准建设纳入国家体系建设之中,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2.航空航天遥感资源获取、建库与更新工程。完成都市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大城市的城市规划区1.1万平方公里2次1∶10000比例尺真彩色航空摄影,完成其他重点地区3.9万平方公里1次1∶10000比例尺彩色航空摄影,完成其余一般地区3.65万平方公里1次1∶20000比例尺彩色航空摄影。都市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大城市的城市规划区每年获取1.1万平方公里0.6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其余7.55万平方公里地区获取2次2.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结合遥感资源获取和更新,建立正射影像库、原始影像库、历史影像库、元数据库等数据库。

  

  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建库与更新工程。完成新测城市建设区1∶5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1000平方公里(其中,都市区400平方公里、区县及乡镇600平方公里,分别由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组织完成),新测“一小时经济圈”和万州、黔江区1∶2000比例尺数字产品8000平方公里,新测1∶5000比例尺城乡统筹建设地形图8.24万平方公里。综合利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面测量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合作等方式,更新市级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以及有关基础测绘产品,都市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大城市的城市规划区更新1∶2000比例尺数字产品2次,其余区县(自治县)规划区域更新1∶2000比例尺数字产品1次。利用现代测绘高新技术手段,完善重庆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建设基础测绘成果库。

  

  4.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建库与更新工程。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建设,依托我市已有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国家信息库建设的标准和规范,整合、改造本市地理信息领域现有信息资源,通过建设专题信息库和共享交换系统,形成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息库数据中心,增强对全市宏观调控、监管和动态监测、预测的能力,促进全市资源环境信息的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的信息服务。

  

  开展公共地理框架数据采集、建库与更新。对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加工处理后,形成以面向地理实体、分层细化为重要特征的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完成全市域范围的水系专题数据采集和建库,完成覆盖全市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建筑物专题数据采集和建库,完成全市范围内通车道路的交通专题要素采集和建库,完成乡镇级的行政区划采集和建库,完成中心城区64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下空间普查及建库工作,完成全市域内重大基础设施的普查及建库工作。

  

  (二)进一步加快地理信息应用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努力完成以下六项工程任务:

  

  1.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地理信息服务领域,完成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社会版建设。编制适合于各种网络服务的电子地图,每年更新1―2个版本。完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软件系统开发,每年增强软件系统的空间数据管理、数据互操作、服务发布管理、地理空间分析、三维展现、统计分析、运维管理等功能,扩展各种二次开发接口,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立足于为重点行业提供地理信息服务,满足重点行业业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需求,重点为市级部门和国民经济主要运行部门提供基于“一张图”模式的地理信息服务。

  

  2.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工程。“十二五”期间,结合全市信息化建设实际,在基础测绘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自治县)开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实现国家、省(直辖市)和城市(区县)三级测绘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对外提供一站式地理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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