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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浙科发社[2011]207号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2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积极引导各种社会资源和民间力量支持民生科技事业。发挥浙江民营经济优势,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进入壁垒,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民生科技研发、新兴产业培育、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宽民生科技及产业化企业的融资渠道,把发展民生科技相关产业作为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重要支持方向。

  

  3.加大民生科技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力度。进一步强化民生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立项、科技奖励、科技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价、科研人员与机构考核、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支持企业加大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提高民生科技(产业)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能力,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预警机制,全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4.加强民生科技的科普宣传和社会服务。要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作用,广泛进行技术成果的科普宣传、技术讲座及培训,广泛宣传民生科技及示范工程、示范基地的建设成就,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体系,营造大力鼓励开展民生科技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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