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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9]40号
【颁布时间】 2009-03-12
【实施时间】 2009-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参与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谋划好这个阶段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及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做好《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认真开展发展基础调查和重大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智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宏伟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目标,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二、编制原则
  
  (一)立足实际与面向未来相结合。 “十二五”规划要以南宁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为基础,结合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及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等发展目标,制定既符合实际又高瞻远瞩,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发展规划。
  
  (二)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充分吸收成熟理念,承前启后,又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石,进一步深入县乡、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基层情况,并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相结合。规划编制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又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方向和领域,做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
  
  (四)宏观规划与微观可操作性相结合。 “十二五”规划既要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在规划内容、政策措施方面又要更具体合理,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三、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刘长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员:市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房产局、园林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局、商贸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新闻出版局、林业局、安监局、旅游局、粮食局、外事办、侨办、法制办、信访局、国资委、人防办、扶贫办、信息办、招商局、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社科院,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残联,武鸣县政府、横县政府、宾阳县政府、上林县政府、马山县政府、隆安县政府、兴宁区政府、江南区政府、青秀区政府、西乡塘区政府、邕宁区政府、良庆区政府、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等单位各一名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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