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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11-03
【实施时间】 2011-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3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工程。

  依托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工程,2011年完成西昌、冕宁、宁南、盐源四县市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任务,2013年前完成雷波县建设任务,2015年前再完成3个县的建设任务,“十二五”期末全州半数以上项目实施县在工作机构建设、防震减灾技术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显著增强。

  (五)地震前兆台网优化建设项目。

  新增15个前兆台点,达到各县市均有3个以上前兆监测台点,改造现有前兆台点,主要观测台点实现数字化观测和传输,对地震监测信息的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报送实现安全和规范,建立“凉山州地震前兆台网中心”,及时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开展地震预报研究。

  (六)地震测震台网建设项目。

  新建60个地震烈度速报台站,新建测震台站3个,同现有2个测震台、60个强震台一起构成“凉山地震测震台网”,形成以主要地震活动区域为重点的地震预警能力,提升地震基本参数自动速报能力,拓展震源参数和震源过程等地震信息速报能力,建立快速信息发布和服务机制,为震后应急救援、紧急处置、逃生避险提供信息服务。

  (七)地震灾情信息速报系统项目。

  依托汶川地震灾情快速收集上报和处理系统恢复重建项目,完成州、县两级防震减灾部门灾情快速上报系统项目建设。建设覆盖全州的155个地震灾情信息采集点,并在州和县市建立信息节点和信息共享终端,实现与党政网、外网等网络相连,与公安等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提高灾情信息的分析处理能力。

  (八)防震减灾素质工程。

  实施防震减灾素质工程,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编印、购买相关资料,建立宣传教育平台,推进防震减灾知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各县市建有3所州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新建省级地震安全社区5个,完善冕宁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功能,建成西昌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九)抗震设防能力建设强化工程。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省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建设。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和抗震设计作为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的必备内容。乡村公共设施和农村民居纳入抗震设防管理范围,各县市建立3个以上农居地震安全示范点,与“安宁河连片新村”、“大凉山彝家新寨”、“藏区牧民新居”等项目同步推进。管理达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全州抗震设防能力切实增强。

  (十)应急救援条件保障工程。

  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加强州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完善装备保障,提高远程机动能力。组建15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配备工作装备。建立50人的地震灾害志愿者队伍,掌握防震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各县市建立功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救助物资储备实现常态化。完成南北地震带灾区速判与灾情展布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四川省区域凉山州分区域研究,完成凉山州地震应急救援系统项目研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防震减灾作为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全力组织实施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制,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各县市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和责任,州级相关部门要全力协作配合,防震减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

  (二)健全保障机制,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当地震情形势相适应、与财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财政保障体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根据经济增长情况,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分年安排防震减灾规划项目建设经费,防震减灾部门要积极争取将相关项目纳入国家、省项目盘子,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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