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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今年10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全国质检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系统“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本市质量技监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同时为全市质量技监系统“十二五”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就进一步做好质量技监节能减排工作和系统内部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标准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法规规章和标准执行力 (一)加快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节能减排地方标准体系,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是我局的基本工作职责,也是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迫切需求。今年前三季度,市局已分3批下达了《钢质热模锻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53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类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年初市政府下发的《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沪府发〔2011〕12号)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行业实际情况,全力做好相关标准制修订的推进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相关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宣贯工作。 (二)加大节能减排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贯执行力度。要加大对节能减排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的宣贯力度,重点对国家新制修订的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进行宣贯培训。相关区、县质量技监局要结合本市各类节能和环保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工作,做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 二、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三)抓紧研究、筹建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要以静安区楼宇分项计量数据中心和奉贤区区域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通过对本市重点用能行业、企业以及节能产业发展需求的全面调研,充分借鉴福建、深圳等地建设经验,抓紧开展本市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的筹建工作,广泛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效测试、用能产品能效评价和能源计量评价工作,积极开展能源审计、电能平衡测试等工作,积极探索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有效途径,向社会提供能源计量技术服务,为有效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四)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在前三季度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和评估服务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贯彻执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以下简称《通则》)的情况,开展全面的、彻底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是:各重点耗能企业是否按照《通则》要求配备了计量器具,所配计量器具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检定、校准;计量器具检测出的计量数据是否得到有效应用;计量器具的管理是否符合《通则》要求。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五)深化能源计量服务工作。要针对企业需求,加大力度,深化能源计量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节能减排能力,以提高能源计量工作服务的有效性。从“配、记、解、用”4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即帮助企业合理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记录能源计量数据,科学解析能源计量数据、分析能源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广应用能源计量数据,用能源计量数据指导企业生产,提高工艺水平,实现节能降耗。 三、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系 (六)开展节能减排相关产品监督抽查。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相关产品以及能效标识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企业数量。在抽查工作中,要突出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检验,要根据有关能耗限额标准和能效标准规定,重点检查产品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指标。对重点企业要连续进行跟踪抽查,掌握重点企业产品能耗和能效指标变化情况。要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力度,对能耗或能效达不到要求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依法处罚。 (七)加强节能减排执法检查。要加大对生产淘汰落后产品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坚决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打击“土锅炉”等非法制造和使用行为;组织开展能效标识产品、节能建材产品、家电下乡产品、过度包装商品、塑料购物袋等专项的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