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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人社发[2011]288号
【颁布时间】 2011-09-19
【实施时间】 2011-09-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5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88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快速发展,继续教育在人才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深入实施《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出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托合同备案办法》等相关配套办法,继续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积极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全省共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00万人次,公需科目轮训470万人次;每年举办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30期以上,使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掌握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学习国内外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建立“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高级师资库”,继续教育理论和方法不断创新,继续教育市场不断完善,分层分类、多渠道的继续教育格局逐步形成,单位和个人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继续教育的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继续教育投入不足;继续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相关法规执行不到位;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在继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加速转型,社会建设整体推进,体制改革攻坚突破,都要依靠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撑。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进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更大范围、以更强力度推动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实现继续教育跨越发展。$$分页$$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原则,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带动推进整个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继续教育的开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继续教育机制创新,努力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我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广泛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教育为基,促进发展。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把继续教育放到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地位上来部署,来推进,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队伍的需求。

  

  2.学用结合,以用为本。重在使用导向,根据发展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强,灵活高效的学习模式,促进继续教育成果转化、应用,真正使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继续教育提升能力,发挥才干。

  

  3.高端引领,统筹推进。把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列为重中之重,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力度,并重视普及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培训和专业知识提升,科学合理、分层分类地推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4.创新机制,示范推动。不断创新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网络,推动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继续教育工作中的龙头和示范作用,通过打造“示范工程”和“样板工程”,推动全省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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