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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0-24
【实施时间】 2011-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5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战百天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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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范行政执法,严惩违法犯罪

  

  针对方案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各级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违法产品,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提请发证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各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落实整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三)及时总结分析,完善长效机制

  

  各企业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建立完善保健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宣传教育,积极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诚信生产的良好氛围,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各级监管部门要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逐步完善监管机制提供基础和依据。查处重点、典型案件、难点问题等情况应以电子版形式及时上报市局。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形成《保健食品化妆品第四季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局化保处。

  

  联系人:曹亚宁

  

  电子邮箱:caoyaning@126.com

  

  传真:85371316

  

  附:保健食品化妆品第四季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出动检查人员  人

出动检查车次 车次

检查企业(个人) 家

(保健食品 家,化妆品  家)

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  份

(保健食品 家,化妆品  家)

检查产品 种

(保健食品 种,化妆品  种)

立案  起

(保健食品 起,化妆品  起)

移送司法机关 起

(保健食品 起,化妆品  起)

罚款金额  元

(保健食品 元,化妆品  元)

责令停产停业 家

(保健食品 家,化妆品  家)

违法行为查处涉及总货值金额 元(保健食品  元,化妆品 元)

其他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经验体会及典型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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