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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规范行政执法,严惩违法犯罪 针对方案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各级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违法产品,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提请发证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各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落实整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三)及时总结分析,完善长效机制 各企业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建立完善保健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宣传教育,积极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诚信生产的良好氛围,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各级监管部门要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逐步完善监管机制提供基础和依据。查处重点、典型案件、难点问题等情况应以电子版形式及时上报市局。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形成《保健食品化妆品第四季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局化保处。 联系人:曹亚宁 电子邮箱:caoyaning@126.com 传真:85371316 附:保健食品化妆品第四季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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