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闽科计[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09-15
【实施时间】 2011-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5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科技富民强县示范

  1、示范县应符合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基本条件,在促进科技进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具有较好的科技工作基础,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有基本的财政科技投入。

  2、推荐的产业应为当地具有资源、环境和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的涉农主导产业,在全省有一定地位和影响,有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

  3、要求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项目须有高校、科研单位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和新技术来源,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

  4、需提供包含产业基础和优势、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目标、实施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详实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同时提供配套经费承诺函及当地县政府的推荐函。

  5、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项,目前尚有国家与省级科技富民强县在研项目的县(市、区)暂不推荐。

  (二)城镇化与村镇建设科技示范项目

  1、示范点在我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中遴选。

  2、重点围绕农村生态环境、资源有效利用等民生问题,转化农林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农产品加工循环产业链集成技术,形成具有较大应用规模、辐射带动作用强、效益显著的规范化模式。

  3、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和技术支撑单位。

  4、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项。

  (三)科技人员农村创业示范项目

  1、重点支持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链的培育、优势特色产品的开发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种、养、加、销、运一体的创业和配套服务。

  2、由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与科技特派员及派出单位联合申报。示范基地的依托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

  3、每个科技特派员及示范基地限报1个项目,正联合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示范基地及科技特派员不再申报。

  (四)农村科技创业组织培育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在重点支持领域方面的科技创业与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

  (五)农村信息化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南平、泉州2个已正式开展“12396”服务的试点地区围绕区域性支柱产业升级与产业链延伸开展的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

  (六)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示范项目

  1、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园区、行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成果转化载体建设,开展农业成果的集成配套和中试、转化,解决周边地区支柱产业升级与产业链延伸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2、承担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设施、较强的科技开发和转化能力,主导产业和产品在该行业有明显优势,如为企业,应是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作为技术支撑。

  四、其他事项

  (一)凡不按照示范项目类别要求申报的项目,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

  (二)项目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发展潜力与市场前景好,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

  (三)科技富民强县示范类项目每个申请经费50万元左右,其余类别项目每个申请经费30万元以上。

  (四)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2012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3月1日。

  (五)申报项目不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但各推荐单位应提交项目报送函和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一式2份报我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五、申报推荐数

  

 

推荐单位

 

申报项目

推荐数

其中

科技富民强县示范

城镇化与村镇建设科技示范

农村信息化示范

福州市科技局

17

1

1

 

莆田市科技局

13

1

1

 

泉州市科技局

20

1

1

1

漳州市科技局

19

1

1

 

龙岩市科技局

13

1

1

 

三明市科技局

23

1

1

 

南平市科技局

20

1

1

1

宁德市科技局

18

1

1

 

平潭综合实验区

3

 

 

 



  

  附件2

  
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以支持创新、鼓励创业为宗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重点支持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以及创意产业等领域。

  本年度重点专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包括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物联网等方向的项目。

  2012年省创新资金项目按照申请企业成立时间和项目性质分为4类,分别是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贷款贴息创新项目、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