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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1-10-20
【实施时间】 2011-10-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6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一)完善社区科普工作管理体系

  1.健全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创建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的要求,真正建立起了有驻区企事业单位及物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代表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科普工作小组,并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科普工作和科普活动。

  2. 健全科普工作规章制度

  (1)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通过争先创优活动建立起完善的科普活动记录档案、科普画廊更新情况的记录档案、科普设施档案及使用情况档案、科普活动室开展活动的记录档案、社区科普志愿者参与各项科普活动的记录档案等。

  (2)完善科普工作者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开展科普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

  (3)完善科普志愿者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社区科普四员工作制度,应明确志愿工作职责、志愿工作时间,并明确科普四员产生于社区居民。

  (4)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开放制度。

  (5)完善社区科普监督考核、表彰奖励制度。

  3.逐步提升科普经费的筹措能力

  有明确的社区科普活动经费投入,有相对稳定的科普经费来源,有吸引社会资金具体保障措施。

  (二)加强社区科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

  1. 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工作小组例会制度。定期讨论社区科普工作,制定阶段性科普工作计划、策划科普活动,并组织制定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 在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开放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器材的管理,确保每天定时向社区居民开放,使社区居民能够有效利用社区科普设施。

  3. 定期开展科普活动。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食品安全、卫生保健、节能环保、防灾避险等社会热点问题,定期组织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结合社区资源条件,积极组织社区特色活动,并努力打造社区特色科普活动品牌。

  4. 积极参加北京科技周、百家基地对接百家社区、科普工作者培训等北京市科委统一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科普硬环境

  1. 完善社区图书室。科普图书的数量应占图书总数量的30%;市科委赠送的科普书架完好无损,15本科普杂志年内应收的数量其丢损率不高于10%;阅览区应有不少于10个座位。

  2. 完善科普活动室。调整科普活动室设备,使其更适宜社区居民特别是科技爱好者开展主题科普活动需要。

  3. 完善科普画廊、户外科普设施或科普标识。社区户外科普设施、标识物、宣传标牌、电子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应作到空间布局合理、美观、科学内涵强。

  五、活动的组织

  (一)市科委建立有一名主管主任任组长、主管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16个区县科委主任参加的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考评工作办公室。

  (二)各区县科委、各创新型科普社区所在的街道、乡镇及创新型科普社区应高度重视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把考评作为推动社区科普工作的重要抓手。为更好推进此项工作,区县科委应牵头组建有街道、乡镇和社区代表参加的本区县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考评工作。

  (三)各区县应按照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组织辖区内创新型科普社区开展考评工作,并在本区县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创新型科普社区的基础上,积极向北京市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普社区参加市优秀创新型科普社区的评选。

  六、2011年至2012年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1年11月至12月,各区县科委根据本工作手册的要求,组建本区县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各区县要按照本手册制定本区县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方案。同时根据本工作方案、考评标准及测评指标(试行),认真梳理、完善各项工作。

  (三)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底,完成本区县考评工作;由区县科委组织社区自查。开展考评工作,并将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创新型科普社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北京市科委。

  (四)2012年6月中上旬,市科委对推荐的社区将组织专家集中进行实地考察,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市科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后报市科委主任办公会批准。

  (五)2012年6月底,召开“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总结暨优秀创新型科普社区表彰会”。

  

  
二○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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