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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市场[2011]625号
【颁布时间】 2011-09-14
【实施时间】 2011-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6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保障优先。规划新建成品油库、加油站(点、船)应尽可能靠近成品油消费热点区域,尽可能缩短服务半径,提高成品油批发、零售运营的可靠性。充分运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手段,丰富油品来源渠道,切实提高成品油供应的保障性。

  (四)节能减排。统筹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规划新建成品油库、加油站(点、船)必须与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贯穿于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提高成品油分销体系设施技术装备水平,减少储存、销售设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综合降低分销体系的能耗水平。

  (五)安全生产。规划新建成品油库、加油站(点、船)必须充分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不得从事成品油储存与经营。加大投入,提高成品油库、加油站(点、船)设施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等设施安全水平,确保成品油分销体系安全运行。

  五、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成品油仓储库容1098万立方米,加油站1470座(不含高速公路加油站,下同),岸基加油点205个,加油船184艘。至"十二五"末期,全省成品油消费量预计达到1076万吨,年均增长5%以上。初步形成以湄洲湾、古雷半岛、三都澳等石化产业基地和沿海地区为中心,辐射城乡、功能健全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中转、配送分销体系;基本形成以城市市区、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道沿线加油站、海洋和内河加油船相辅相承,覆盖城乡,分布合理,便利群众的零售分销体系。

  六、建设任务

  (一)仓储油库

  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的原则,控制新建油库数量和规模,关闭部分边远山区容量小、交通条件差的小型油库,合理并适度增加新设立的批发企业油库,优先发展大、中型重点油库。"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成品油仓储库容1098万立方米,其中:福州300万立方米、泉州400万立方米、漳州75万立方米、莆田250万立方米、南平7万立方米、三明8万立方米、龙岩8万立方米、宁德40万立方米、平潭综合实验区10万立方米。

  (二)零售网点

  1、加油站。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的原则,规划布局加油站。原则上城区(港口)加油站规划建设站与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8公里(即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经济开发区和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集镇加油站规划建设执行城区标准。高速公路加油站布点建设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4座), 国道、省道加油站布点建设每百公里不超过12座,县乡道加油站规划建设每百公里不超过16座,相邻加油站之间的距离执行城区标准。严格控制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或交叉道口等车流量压力大的地方建立加油站,配合城市发展改造需要,对不符合目前布局或间距标准以及设施落后的加油站进行调整、改造提升,并逐年提高加油站平均单站售油量平均水平。

  "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加油站1470座,其中:福州市156座,漳州市309座,泉州市309座,莆田市118座,三明市122座,南平市104座,龙岩市152座,宁德市192座,平潭实验区8座。各设区市新增加油站数量按位置分布如下表:

  加油站发展规划

  

  

城区

国道

省道

县乡道

集镇

港口加油站

机动

小计

福州市

42

0

17

74

5

3

15

156

莆田市

21

0

6

65

21

5

0

118

泉州市

59

2

7

140

92

9

0

309

漳州市

61

0

9

149

68

12

10

309

龙岩市

42

0

18

75

17

0

0

152

三明市

25

0

21

50

26

0

0

122

南平市

20

6

18

59

1

0

0

104

宁德市

27

0

29

85

11

10

30

192

平潭

4

0

0

2

0

2

0

8

合计

301

8

125

699

241

41

55

1470



  新建公路根据其里程,按照我省加油站布局原则和调整系数确定加油站控制总数。

  (1)国道。规划新增国道加油站8座,通过优化现有5条国道加油站规划布局,严格按照控制加油站建设,避免国道沿线加油站日趋密集。

  (2)省道。规划新增省道加油站125座,重点建设省道路网进行断头路连接新增部分省道里程和未超标路段加油站。

  (3)县乡道。规划新增县乡道加油站699座,重点建设县乡道现有通车路段加油站,作为连接国、省道的重要路网组成部分。

  (4)城区加油站。规划新增城区加油站301座,重点建设新城区加油站,调整迁建旧城区加油站,促进城区加油站布局趋于合理。

  (5)农村集镇加油站。规划新增农村乡镇加油站241座,重点加快153个无加油站乡镇的加油站建设。

  (6)港口加油站。规划新增港口加油站41座,在沿海港口、渔港陆域规划建设港口加油站,以满足当地船舶加油、渔港水产品集散市场等车辆加油需要。

  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加油站的规划新增,依据高速公路有权部门的规划文件和本规划要求进行布点建设。

  2、岸基加油点、水上加油船

  按照存量和增量相结合的原则,以港口、码头及渔港为重点规划布局,同时对新建的普通港口和渔港根据生产需要规划建设岸基加油点(船),在传统渔区、沿海航线和内河重点航道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上加油船,逐步淘汰现有加油设施落后、运能小、档次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岸基加油点(船)。各设区市岸基加油点、水上加油船规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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