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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强化考核评价 质量强市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牵头部门分别根据质量强市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评价体系。质量强市工作及效果纳入部门、管委会及区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考核,引导各区政府、各部门及全市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 (五)营造质量氛围 深入开展“质量月”、“3·15”、“qc小组”、“百城万店无假货”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和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建设先进的质量文化,培养形成诚信至上、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营造人人追求高质量、人人享受高质量的良好氛围。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