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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林业厅
【颁布时间】 2011-10-18
【实施时间】 2011-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7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农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加快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指导意见》对我省林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举措和政策支持等,是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南的持续关爱和殷切期望,对于促进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为全国同类地区创造经验,加快河南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带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加快河南振兴、实现中原崛起将产生深远影响。

  

  《指导意见》强调,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四区两带”生态网络构架,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全国重要的油料和花卉生产基地,要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带等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这进一步明确了生态建设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突出地位,为我省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在维护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改善生态状况、提高生态承载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两不牺牲”、“三化协调”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因此,全省林业系统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深入细致学习,必须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重要性,深刻把握林业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领导对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上来,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开拓进取,务实重干,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涉及林业的各项任务,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加快我省林业改革发展,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构筑良好的生态屏障。

  

  二、科学谋划,明确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林业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手段,着力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着力提升林业产业,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和效益,使中原经济区的生态状况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1.到“十二五”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61%(林木覆盖率达到31%),森林面积达到394.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1.59亿立方米,林业年产值达到1300亿元,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9321万吨,林业资源综合效益价值达到5740亿元,所有的县(市、区)实现林业生态县目标。

  

  2.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5%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32%以上),森林面积达到417.5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1.81亿立方米,林业年产值达到2100亿元,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9870万吨,林业资源综合效益价值达到7250亿元。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

  

  (一)建设桐柏大别山区林业生态体系。重点推进退耕还林、长江流域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抚育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生态廊道网络建设、村镇绿化等省级林业生态工程,尽快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有效提高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确保区域生态安全。五年完成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长江流域防护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任务50万亩,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任务5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10万亩。

  

  (二)建设伏牛山区林业生态体系。重点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流域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抚育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生态廊道网络建设、村镇绿化等省级林业生态工程,完善林业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地生产力和防护效能,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五年完成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长江流域防护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任务182万亩,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任务17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3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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