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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交管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整治,对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依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违法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许可制度,对不具备运营资质的危化品运输车,交管部门要协调主管部门坚决进行取缔。 4.开展校车安全整治。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排查全市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对不符合标准、安全技术状况差的车辆一律禁止运行,对记满12分的校车驾驶人协调教育部门予以清退,最大限度的剔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严查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整治客运车辆通行秩序 交管部门要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将国、省道、县乡公路作为查处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整治客运车辆通行秩序。要在市际、省际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检查点,加强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省际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开展安全提示。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各大队要全警动员,集中警力和装备,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限行路段和限时通行路段,要加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有关限行要求。遇恶劣天气,严重影响客运车辆行驶安全时,协调运输部门,实行停运。 (四)严格恶劣天气道路管控 各级交管部门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确保遇有雨雾、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搜集气象信息,尤其是在雨、雪天气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等传播媒体,及时播发天气预报和在恶劣天气下行车注意事项,提高驾驶人的警惕性,预防交通事故发生。遇有雨天时,要重点加强对易引发山体滑坡、桥梁坍塌、公路下陷、低凹地积水、河道洪峰路段的管控。遇有雾天能见度较低时,要最大限度地增派警力和车辆上路巡逻疏导,开启巡逻车警灯,并用车载扩音器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安全,防止堵塞。山区道路遇有雾天影响安全通行时,要及时请示主管部门予以封闭,严禁机动车辆特别是大型客车进山。雪天路面结冰、积雪较厚时,要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封闭山区道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应急处突工作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针对暴雪、浓雾、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以及因天气原因引发的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事故等突发、紧急情况,要由政府出面协调,形成政府主导、交警牵头、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局面。 (五)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交管部门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公路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依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勘查公路的安全技术状况。认真落实交警管段责任制、路面勤务等工作,对辖区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路段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对短时间内无法彻底治理的路段,要督促有关部门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重点安排勤务,加强巡逻管控,严防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抓好山区、农村地区道路管理 我市境内多山,各级交管部门要结合秋冬季山区气候特点和交通管理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山区陡坡、急弯、连续转弯路段,要协调路政等部门根据需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提示标志。具备条件的,要派驻警力进行死看死守,确保不失控。对县乡道路的管控,以日常巡逻管控为主,同时协调基层派出所实行联勤行动,对农村集镇、农贸市场和庙会人群密集等场所周边道路进行疏导管理,确保安全。 (七)抓好宣传教育 1.各新闻媒体对“奋战一百天”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公众及时了解整治任务、工作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