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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承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承市政办字[2011]173号
【颁布时间】 2011-10-13
【实施时间】 2011-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8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奋战一百天防事故保畅通促和谐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交管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整治,对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依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违法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许可制度,对不具备运营资质的危化品运输车,交管部门要协调主管部门坚决进行取缔。

  

  4.开展校车安全整治。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排查全市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对不符合标准、安全技术状况差的车辆一律禁止运行,对记满12分的校车驾驶人协调教育部门予以清退,最大限度的剔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严查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整治客运车辆通行秩序

  

  交管部门要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将国、省道、县乡公路作为查处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整治客运车辆通行秩序。要在市际、省际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检查点,加强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省际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开展安全提示。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各大队要全警动员,集中警力和装备,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限行路段和限时通行路段,要加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有关限行要求。遇恶劣天气,严重影响客运车辆行驶安全时,协调运输部门,实行停运。

  

  (四)严格恶劣天气道路管控

  

  各级交管部门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确保遇有雨雾、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搜集气象信息,尤其是在雨、雪天气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等传播媒体,及时播发天气预报和在恶劣天气下行车注意事项,提高驾驶人的警惕性,预防交通事故发生。遇有雨天时,要重点加强对易引发山体滑坡、桥梁坍塌、公路下陷、低凹地积水、河道洪峰路段的管控。遇有雾天能见度较低时,要最大限度地增派警力和车辆上路巡逻疏导,开启巡逻车警灯,并用车载扩音器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安全,防止堵塞。山区道路遇有雾天影响安全通行时,要及时请示主管部门予以封闭,严禁机动车辆特别是大型客车进山。雪天路面结冰、积雪较厚时,要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封闭山区道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应急处突工作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针对暴雪、浓雾、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以及因天气原因引发的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事故等突发、紧急情况,要由政府出面协调,形成政府主导、交警牵头、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局面。

  

  (五)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交管部门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公路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依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勘查公路的安全技术状况。认真落实交警管段责任制、路面勤务等工作,对辖区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路段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对短时间内无法彻底治理的路段,要督促有关部门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重点安排勤务,加强巡逻管控,严防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抓好山区、农村地区道路管理

  

  我市境内多山,各级交管部门要结合秋冬季山区气候特点和交通管理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山区陡坡、急弯、连续转弯路段,要协调路政等部门根据需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提示标志。具备条件的,要派驻警力进行死看死守,确保不失控。对县乡道路的管控,以日常巡逻管控为主,同时协调基层派出所实行联勤行动,对农村集镇、农贸市场和庙会人群密集等场所周边道路进行疏导管理,确保安全。

  

  (七)抓好宣传教育

  

  1.各新闻媒体对“奋战一百天”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公众及时了解整治任务、工作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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