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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承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承市政办字[2011]173号
【颁布时间】 2011-10-13
【实施时间】 2011-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8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奋战一百天防事故保畅通促和谐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交管部门要将交通违法典型案件定期在电视、报刊、网络上曝光,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3.交管、运管部门要以县级客运企业为宣传重点,对客运企业驾驶人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尤其是针对农村班线的个体客运驾驶人,要逐一“见面见人”,确保不漏企业、不漏驾驶人。

  

  (八)严格责任追究

  

  要制定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工作分包责任制,实行重大交通事故和任务工作推进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路面漏管失控、宣传教育不到位、驾驶证及车辆检验把关不严、执法不严格等管理失职原因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干警给予相应处分,离岗培训;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负责同志给予反省检查、诫勉谈话、行政处分、建议免职等处理。对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路三乱、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倡导文明、和谐的交通理念,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抓好此项集中整治行动。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奋战一百天”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苏爱国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宏、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环境保护、教育等部门以及市政府应急办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春华兼办公室主任,副政委牛洪涛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奋战一百天组织实施和部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导检查组和暗访督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各市县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整体工作的推进。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组织和领导。要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将此次活动的治理对象列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三)严格督导。市政府将定期对“奋战一百天”各单项工作和综合工作进行排名,每半月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调度会对各县区工作进行点评。交管部门要成立专项督导组,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包线、包段、包岗的岗位责任制。督导组要对各县区的组织发动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重点地区进行蹲点指导。

  

  (四)创新方法。各县区要针对本地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创新思维、创新理念,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探索实现突破的新路径,制定具有措施操作性强、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奖惩措施具体的工作方案,解决一批制约道路交通管理的深层次问题。

  

  (五)规范执法。所有交通管理干警要提高认识,熟知岗位职责,熟知工作流程,增强实战能力,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要教育广大执勤干警注意自身语言和形象,杜绝不文明的言行和举止,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周到服务、热情服务。

  

  (六)加强反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交流,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要在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本周工作情况和相关报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7日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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