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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1〕51号)精神,更好地解决我市耕地撂荒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粮食安全的主要载体。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有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作保障。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是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前提和基础。耕地撂荒,将直接影响粮食种植面积。据调查推算,我市土地常年撂荒面积为9111.3亩,占耕地面积的0.29%,季节性撂荒面积79488亩,占耕地面积的2.53%,对我市粮食生产有着较大影响。因此,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对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撂荒问题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稳定粮食生产、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进行统筹谋划,确保取得实效。县、乡两级政府是撂荒耕地恢复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析耕地撂荒的原因,制订撂荒耕地恢复生产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撂荒耕地复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乡级领导要带领村社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二、分类指导,千方百计促进撂荒耕地恢复生产 当前,农村土地撂荒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在不同县区、乡镇、村社土地撂荒情况有较大差异,形成的原因也复杂多样,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进一步分析农村土地撂荒形成的原因,对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通过制订符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的制度措施,多举措解决当前农村、农业生产中客观存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以从源头上解决土地撂荒产生的根源,维护农村稳定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要深入农户,摸清情况,查找原因,结合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千方百计促进撂荒耕地复耕。 (一)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产出水平 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改善耕作条件。充分利用农业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国土部门的金土地工程、国土开发整理等项目;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示范等项目;水务部门的水利新增农资补贴、小农水等项目,大力实施田间排灌、田型调整、田间提灌、田间道路和地力培肥建设工程,达到土层增厚,地力提升,能灌能排,水系畅通,实现田网、渠网、路网“三网”全面配套,灌、排、蓄功能齐全。通过加大投入,有效地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激发农民地耕种热情。二是着力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地力培肥、退化耕地修复等技术,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有效措施,培肥基本农田地力,努力提高耕地产出水平。三是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切实抓好“测、配、产、供、施”五大环节,切实搞好以作物和季节、长势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减少不合理施肥量,提高效益,同时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二)推广轻简栽培技术,实现减负增效 推广以免耕覆盖栽培为主的省工节本栽培、节水保墒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轻简栽培技术,增强科技抗灾、避灾能力,降低农业自然风险。同时,进一步推广小型化、功能多、易操作、适应丘陵区和山区农业生产的机械,并切实加强轻简化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因劳动力不足而造成的耕地撂荒。大力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推广优良品种、提高农业科技到位率,切实提高粮油单产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单位面积效益,解决增产不增收问题。 (三)组织代耕代种,搞好助耕帮扶 对因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而长期撂荒的耕地,或因农户无钱购买种子等生产资料或因缺乏劳动力而无力耕种产生的撂荒地,由乡镇发动党、团员、村组干部组建代耕队,或由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社干部发动群众一对一的进行帮扶代耕,开展生产互助等。由农户代耕的,经协商,收入可归代耕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