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1-08
【实施时间】 2011-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关于征集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接上页] (三)依托单位自行要求撤销其合作基地;
(四)合作基地所在依托单位被依法终止;
(五)合作基地所在依托单位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市科委认为应该撤销的情形。
第四章 支持方式 第十四条 市科委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支持合作基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需求调研、国际技术转移、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引进、国际合作研发以及国际技术培训等工作,提升合作基地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第十五条 市科委择优推荐合作基地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合作基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由市科委推荐进入北京市相关人才引进计划,符合条件的享受北京市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市科委支持建立合作基地联盟,并支持基地联盟成为基地成员相互学习、资源共享的平台,促进合作基地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第十七条 在市科委网站上发布合作基地相关工作动态,宣传合作基地相关政策,介绍具有代表性合作基地成功经验。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附件2:
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申请书
单 位 名 称
基 地 名 称
申 报 日 期
北京市科委
二零一一年十月制
基 本 信 息 表
归口部门
| 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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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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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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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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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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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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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讯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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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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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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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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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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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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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人员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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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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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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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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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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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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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人员
| |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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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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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基地类型
| ¨依托企业建立的合作基地; ¨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的合作基地; ¨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的合作基地;¨依托科技园区建立的合作基地。
| 所属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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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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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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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国际科技合作的目标与管理方式
(限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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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基地类型的特点及优势
(限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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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担的国家或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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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取得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果
(限200字)
| | | 简述在人才引进方面的主要工作
(限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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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国外签署的主要科技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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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合作方式
(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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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人员交流;02信息资料交流;03技术咨询培训;04引进技术;
05引进国外人才;06分工合作研发;07 建联合研发机构
| 国外主要合作伙伴
| 机构名称(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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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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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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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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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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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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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合作伙伴的技术特点、优势及投入
(限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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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对本领域和地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限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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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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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以附件形式提交合作协议和企业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和3年内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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