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1]51号
【颁布时间】 2011-09-08
【实施时间】 2011-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2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水运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七)培育大市场,构建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湖北工业基础、人才资源和口岸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积极引入国际国内高端航运服务企业,聚集航运同业组织,整合航运资源,扶持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等各类航运服务机构,延伸服务产业链,不断完善航运服务功能。大力支持沿江港口城市培育航运服务聚集区,进一步拓展区港联动功能,加快“电子口岸”建设,优化口岸服务环境,提高口岸综合服务效率。规划并申报武汉阳逻保税港区,为开展现代物流、商品展示、仓储租赁、研发加工等多层次业务提供监管服务支撑。组建武汉船舶交易中心,形成面向国内外船东、修造船厂、船舶经纪人的船舶交易市场和船用设备交易市场,同时发布船舶交易信息,提供评估、鉴证、过户、登记等船舶交易“一站式”综合服务。继续推进内河航运的公司化经营,引导中小航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推进危险品运输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动水上客运向旅游化、舒适化、客滚化方向发展,提升客运服务品质。

  

  (八)强化大安全,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分级建设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在重点水域、码头、渡口、船舶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和gps定位系统,加强巡航救助站点建设,配备防污、应急处理等设施设备,实现水上安全监管全天候运行、全方位覆盖和水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整合海事、港航、公安等部门内河管理资源,推进巡航、监管、搜救、应急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综合监管搜救基地、站点和船艇建设。加大对内河危险品运输、滚装运输、客运和渡运的监管力度,完善危险品安全检测手段,重点客滚码头安装使用大型车辆安全检测系统。建立健全乡镇渡口渡船“建、管、养”长效机制,完善渡口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重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预警、预报、预防制度。推进以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水运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

  

  (九)聚集大产业,构建沿江经济体系。沿江各地要制定和完善沿江产业规划,充分发挥水运节能环保、通江达海、物流成本低等优势,加快水运物流园区建设,积极推动现代物流、钢铁及深加工、石油化工、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商贸、现代服务等重点产业向沿江布局、聚集发展,推动沿江沿河新型工业化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服务湖北承接产业转移,促进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协调。省交通重点建设领导小组要重点关注和支持全省水运业的发展,研究制定水运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水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水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十一)科学编制规划。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水运业发展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相关规划,修编《湖北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完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做好与水利、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水运规划对航道整治、港口建设、后方陆域开发的指导作用,确保水运资源合理利用。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专项规划或综合规划时,要统筹水资源综合利用,充分考虑内河水运业发展要求,加强与水运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十二)合力加快建设。除国家高等级航道项目外,鼓励和支持以地方为主体,建设列入省水运发展规划的其他港航建设项目。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规划、国土、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建设、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除国家规定程序外要简化手续,为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形成“地方为主、部省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水运发展格局。

  

  (十三)全面开放市场。深化支持内河水运发展的金融政策研究,积极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维护。积极探索以土地开发带动港口建设的发展模式,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现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将港口建设与周边土地开发结合起来,吸引社会投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加快港口、航运资本市场化步伐,鼓励和支持港航企业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建设港口码头及物流园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积极开展多种融资服务,有效支持船舶业发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