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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组织强拆阶段(8月26日-9月30日)。一是对新发生的违建、抢建,要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二是对市区主要街路两侧及重点小区历史遗留的违建“楼上楼”实施拆除;三是对其他小区内违建一并实施拆除。 5.组织验收阶段(10月1日-15日)。拆违工作结束后,市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拆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常抓不懈。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副区长专门负责,做好防违、控违、拆违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保持态势,强化防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保持防违、控违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遏制新违建的产生。健全巡查岗位责任制,建立由镇(街道)、村、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队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发现违建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建立镇长、村主任负责制,提高就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力度,深入推进。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包案责任制,贯彻“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原则,有重点、有选择、分阶段地稳步推进。 (四)重视信访,层层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违建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责任体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区域本部门,解决在基层,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五)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拆违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整治和拆除违法建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应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对矛盾突出的案件予以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工作到位,杜绝引发恶性事件。 (六)广泛宣传,深入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侵权性,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拆违工作。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拆违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阜新市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明山 副市长 副组长:付志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 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国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张文选 市信访局副局长 贾瑞梧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邢国权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戈栋 市规划局局长 狄阜平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 宏 市消防局参谋长 李 东 阜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杨敬忠 海州区常务副区长 王 宇 细河区副区长 李秀林 太平区常务副区长 张铁臣 新邱区副区长 李志会 清河门区常务副区长 赵家毅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钱志军 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联系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由邢国权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915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