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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157号
【颁布时间】 2011-09-05
【实施时间】 2011-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3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市政府研究室关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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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长安、户县、阎良、高陵“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在未央、灞桥、临潼和沣渭新区开展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在雁塔、周至、蓝田开展省级“新农保”试点,实现全市农村“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3.完善社会保障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完善各类人群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市人社局负责)

  (五)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实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1.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通过城乡低保、减灾救灾、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等工作,保障“低保”群体、低收入群体和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探索基层社会“网格化管理模式”,抓好城乡社区试点创新,在社区设置、社区组织体系、社区管理服务机制、社区依法自治等方面,形成经验加以推广,基本实现基层社会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3.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养老试点工作,按照每个区县确定一个社区作为养老试点,探索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内容等方面创新。

  (市民政局负责)

  (六)构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探索机制创新

  1.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医疗制度覆盖面,在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识别系统、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培训制度、统一绩效考核”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对31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目标,70%要达到甲级水平。

  3.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管办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建立良好体制机制,尽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市卫生局负责)

  (七)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1.加快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探索和优化政府教育管理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程序,发挥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教育管理职责。探索和研究教育资源共享模式,完善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城区教育设施建设管理机制,科学规划布局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点,加快全市幼儿园建设,构建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发展需要的教育建设与管理格局。

  2.加强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建设。在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的同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工作职责,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

  (市教育局负责)

  (八)强化管理模式创新,推进住房体系改革

  1.深入开展保障性住房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物业管理和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调研,探索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规范程序,健全制度,优化环境,强化责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2.积极推进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危旧公房改造等方面改革,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市房管局负责)

  (九)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1.通过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信息网络平台以及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统。

  2.制定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研究和建立既符合国情、市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和补贴制度,通过坚持创新、提升、优化和拓宽,着力推进制度建设。

  3.实施8个移民新村建设,整村推进开发20个村,继续完善帮扶行动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落实,实现农民脱贫4.5万人。

  (市农委负责)

  (十)创新环保监管体系,提高环境服务质量

  1.围绕改善环境工作创新,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宏观决策的能力,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探索建立政府与社会联动的新型“环境治理结构”,围绕建设项目审批创新,建立完善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环境准入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抓好环境治理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

  (十一)强化统计服务功能,提高综合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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