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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局2011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 经研究,现将《自治区农机局2011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自治区农机局2011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规范的通知》(桂绩办发〔2011〕55 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提高绩效考评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确保指标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工作 (一)考评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评全区14个设区市。 (二)考评主体 考评主体为自治区农机局。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2011年度农机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自治区农机局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自治区为民办实事专项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11〕36号)中《2011年度设区市为民办实事专项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分解具体目标任务,并设置具体考评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 具体项目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四)评分标准及计分方式 在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农机购置补贴考评指标项目按百分制评分。 1、组织领导(20分):①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得4分,否则不得分。②建立工作责任制,与各县签订责任状得4分,否则不得分。③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补贴资金对重点机具补贴(6分)。市级安排配套补贴资金达中央补贴资金4%以上的得满分,少于4%的按实际配套比率计分。④安排工作经费(6分)。市级安排工作经费达到中央补贴资金总额0.5%的得满分,少于0.5%的按实际比率计分。 2、规范操作(30分):①补贴政策公开(4分)。国家、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2011年补贴方案向社会公开得满分,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②补贴内容公开(4分)。补贴目录、范围、经销商、操作办法公开,得满分,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③补贴相关电话公开(4分)。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公开得满分,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④按时报送相关信息(6分)。按自治区要求报送相关补贴进度、信息资料、总结、补贴资金审核材料得满分,少1项扣1.5分,扣完为止。⑤市辖县级的补贴操作程序规范(12分)。市辖县级的补贴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农机补贴进政务中心、显示屏实时公布相关信息、农机购机操作程序规范、县级补贴档案管理规范、经销商公示规范得满分,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3、遵守规定(25分):①执行国家“三个禁止”得3分,违反1项扣1分,扣完为止。②执行“八个不得”得8分,违反1项扣1分,扣完为止。③执行自治区“七个坚决禁止”得14分,违反1项扣2分,扣完为止。④发生一起补贴违法案件扣5分;市辖县级发生1起补贴违法案件扣2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 4、完成任务:完成自治区2011年安排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得25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率计分。(各市目标值见《广西2011年第一、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根据实施方案对各市目标任务调整的批复) (五)考评周期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年终考评 2011年底至2012年初,各责任处室(监督管理处、办公室)按指标内容和数据采集方案的要求,对各市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形成评价报告(包括评分表及扣分理由等),交由自治区农机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后,于2012年1月31日前送自治区绩效办。 二、数据采集 (一)采集的渠道和方式 下发文件,明确各市农机购置补贴的目标任务及要求。 数据采集采取部门采集的方式,年终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通过各市上报的农机购置补贴目标实施进度表,验收情况报告了解掌握情况;通过重点调查、随机抽查、实地核验采集有关数据。主要查验内容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验收情况报告、任务完成汇总表、项目验收评分表、有关文件、工作方案、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简报、通报、查询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以及实地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