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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港澳台函[2011]72号
【颁布时间】 2011-11-16
【实施时间】 2011-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6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天津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江苏省: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温州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宁波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

  湖北省: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汕头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商学院、韶关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工业大学、肇庆学院、广东药学院

  重庆市:西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省: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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