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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1]94号
【颁布时间】 2011-11-07
【实施时间】 2011-1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8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集中清剿火患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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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县(市、区)政府应成立清剿火患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每日收集信息、每周通报情况,特别要做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清剿火患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部门、警种之间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清剿火患工作任务,分管领导每周带队督查指导本地区清剿火患工作。消防部门各级领导每周要带队抽查单位场所,消防警力下沉一线,落实好网格化清剿火患工作。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公安机关,市清剿火患工作指挥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导验收。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清剿火患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对清剿火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工作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清剿火患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每月9日、19日、29日各报告一次,每月25日报当月工作小结。2012年2月27日报全面工作总结。

  

  附件:

  
太原市清剿火患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指挥:刘建中(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总指挥:白国宝(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

  王政(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李红斌(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承公(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

  赵慧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岳云(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时晨发(市公安局监督部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助理)

  孟自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后勤保障处处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

  主任:王政(兼)

  副主任:李红斌(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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