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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和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监察局制订的《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监察局) 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种粮直补资金补贴兑付进度,稳定全县粮食生产。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委《关于2012年对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渝财基〔2011〕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审核种粮直补资金项目 包括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两个申报审核项目。 二、申报、审核种粮直补资金总体要求 (一)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申报原则,补给种粮的农民,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变为“耕地补贴”; (二)严禁申报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从事渔业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地;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必须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禁多报、虚报和谎报补贴面积、严禁集体申报,严禁抵扣任何款项,严禁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三、补贴计划分配原则 县财政局、县农委根据2011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对各街道、乡镇分配计划补贴面积(附件1)。各乡镇要按照辖区内各村2011年粮食种植面积制定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下达计划并公示,同时报县财政局和县农委备案。 四、申报、审核操作步骤 (一)分户申报(2011年11月15日前) 各街道、乡镇依据《2011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兑付清单》,由乡镇财政所根据《2011年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农户顺序编号,提供种粮农户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存折(卡)号、土地证面积等,制作《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附件2),下发到各村组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修改,建立《2012年农民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附件3),由村组干部逐户逐项登记(不允许合户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补贴面积等。 各街道、乡镇将《2012年农民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电子件报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同时《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归档备案,以备查验。 村组干部、纪检组长和驻村干部对《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进行核对并公示。公示时间15天,公示有异议要重新核实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和纪检组长签字后上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乡镇审核和公示(2011年11月25日前) 各街道、乡镇对各村上报的《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安排专人进行复核、汇总,并在政务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卸出乡镇明细数据文件,并制作《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申报汇总表》(附件4),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查并签字、盖章后报县农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县级审批和公示(2011年11月30日前) 县财政局、县农委根据补贴政策和计划,对街道、乡镇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在公众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从《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卸出数据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锁定后补贴明细数据将不再进行变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今年种粮直补申报、审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要求,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农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参与,按照各自职责迅速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各街道、乡镇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立足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计划,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务必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