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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1. 推进卫生监督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建立快速响应工作机制 加快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建立全市联网电话呼叫系统,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进一步改进投诉举报操作平台,完善受理、流转和评估制度,强化投诉举报处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合理利用现有执法资源,组建由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牵头,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的重大案件全市机动执法队伍,有效提升对重大事件的应对能力。 12.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执法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纵向执法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对违法行为的基层监测网络,加强预防和监控,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违法行为线索监测监控体系。健全卫生与公安、工商、药监、医保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络员,互通信息、交流经验。以打击无证行医为突破口,逐步建立与其他省市的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本市相邻地区执法信息的相互通报、信息共享、定期会晤和案件协查的工作机制。 13.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提升市民卫生法律知晓度 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设法律在线学习平台、咨询热线、制定依法执业规范手册、创建法制宣传刊物和讲坛等一系列措施,营造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单位等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自觉学法、守法的氛围。实施卫生法律知晓度和卫生监督执法情况第三方测评制度,使市民和管理相对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逐年上升。 (三)积极推进先进技术应用,提升卫生执法能力 14.推进快速检测技术应用 探索并开展对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引进国内外先进快速检测技术,完善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逐步拓展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检测项目和适用领域。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中继续优化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逐步配备标准化的快速检测实验室。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现场检测技术运用能力的培训,积极推进快速检测技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应用。 15.拓展在线监测监控技术应用 在生活饮用水和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的应用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物联网在线监测监控和追踪溯源技术,优化公共卫生在线监测监控布点,扩大卫生监督对象监测覆盖面,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在线监测网络。构建医疗安全危机等突发事件在线监控平台,实施对医疗安全危机等突发事件实时指导和在线处置,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 16.推广网络通信及信息技术应用 搭建基于网络通信技术的音视频同步传输通信调度平台,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配备远程视频会议室,在执法车辆和移动执法装备上配备gps定位导航装置,逐步建立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和各区县分中心,实现市区两级、区县之间的统一调度指挥。基于政务外网,引入“云计算技术”,集成全市卫生行政执法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资源共享、服务集中和安全可靠的上海卫生行政执法“云计算中心”基础平台,推动“智慧卫监”建设。 17.加强卫生监督数据的利用和分析 结合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2011年修订版)》,落实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构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框架,建立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定期会议制度、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制度、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罚状况分析通报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各信息系统之间的融合,综合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开展违法现象的相关性研究,进一步探究违法因素、执业风险因子的规律性,逐步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预警模型和科学决策机制。 18.强化标准在卫生执法工作中的应用 制定卫生行政执法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行为标准、评价标准等地方卫生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开展卫生监督员对现行有效标准应用能力的追踪评估并建立长效的评估模式和机制。根据卫生执法工作的范围和特点,建立便捷的法律法规标准数据库信息查询平台。 (四)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和学科研究,提高队伍素质 19.完善新进卫生监督员规范化培训 完善新进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新进卫生监督员在通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监督员证后,方可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建立新进卫生监督员三年规范化培训制度,新进卫生监督员通过脱产学习、专业带教、基地实践等形式,参加三年规范化培训。开展卫生监督员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在全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建立3至5个卫生监督员综合培养基地,继续强化现有15个卫生监督员培训实践基地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