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1]80号
【颁布时间】 2011-11-24
【实施时间】 2011-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1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二)建立严格问责制。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政府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扶持生猪生产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任务目标考核制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落实、不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抓落实工作完成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审计部门要积极跟进,安排专门力量,加大对各项政策资金审计力度,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全面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物价的具体工作方案。同时,还要抓好禽蛋奶、牛羊肉和水产品、蔬菜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的有效供给。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