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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20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11-20
【实施时间】 2011-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1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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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快穿山隧道建设,增强东西部新城与主城中心区的交通联系。2015年前,建成双碑隧道、慈母山隧道、铁山坪隧道,开工建设蔡家隧道、华岩中梁山隧道等。

  

  3.全面推进快速路网建设,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加快建设快速路三横线东段、二纵线南段、三纵线中段、四纵线中段等。加快完善快速路立交节点,规范和调整一批快速路开口,因地制宜提升已建快速路的通行能力,充分发挥快速路的中长距离快速通道作用。

  

  4.完善中心区路网结构,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结合危旧房拆迁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渠化交叉口。加快推进中心区支路系统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行能力。重点加快五大商圈分流道路建设,分流商圈过境交通流量,缓解商圈交通拥堵。因地制宜采取单向交通组织、路口禁左、开放小区道路、严格控制主干道开口等措施,合理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5.完善人行过街设施,有效分流人行和车行交通。科学设置快速路上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确保车流无间断快速通行。主干道及次干道结合交叉口红绿灯控制系统,设置灯控人行过街设施。

  

  (四)优化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1.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结合轨道交通建成时序,及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削减与轨道交通同走廊的中长距离公交线路,增加与轨道交通接驳的短途公交线路。推进公交与轨道交通票制一体化改革,继续实行换乘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中心区公交线路重复率,将以渝中半岛为中心的向心集聚线网布局模式逐步调整为东西连接、南北贯通的树型线网模式。同时,结合新城区建设,增加线网覆盖率。

  

  2.加快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结合公交线网优化,加大换乘枢纽建设,全面完善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之间的换乘接驳点,形成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及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有效换乘。2011年前,重点完成26个轨道交通与公交换乘接驳站港设施的新建及改造工作。2015年前,基本实现轨道与公交的无缝衔接。

  

  3.完善公交停车港与首末站。根据道路实际条件,选择合理的公交停靠站布设位置和设置形式。根据公交停靠站容量,合理安排停靠线路,减少公交车辆排队拥堵。结合公交线网调整,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公交首末站。

  

  4.加快公交站场建设。根据公交车辆需求及增长预测,2015年前新增47个公交站场,新建站场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公交车停车位5362个,同时配套建设cng加气站、维修保养场等,解决公交车占道停车等问题。

  

  (五)加快停车楼(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1.加快公共停车楼(场)建设。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及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改造危旧房与烂尾楼,规划建设一批立体公共停车楼,并利用地下停车库连接道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缓解“停车难”问题。2015年前,五大商圈新增1.2万个以上停车位。严肃查处停车楼(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建立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和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停车管理信息化。

  

  2.推进停车收费差别制度改革。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解放碑、观音桥、南坪、沙坪坝、杨家坪五大商圈等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内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内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停车收费标准。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室内停车楼(库)停车收费实行阶梯价格。

  

  (六)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合理调控交通量。

  

  1.实行重点地区货车限行。限制外地货车、过境货车以及重型货车在高峰时段通行内环以内(含内环)的部分道路。主城区在册货运汽车实行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的通行证色度管理制度。

  

  2.适度调控小汽车增长速度。综合评价机动车增长与城市建设规模、经济发展总量、交通基础设施的量化关系,适时推出调控机动车总量增长的措施,合理引导购车消费。

  

  (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1.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影响行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交车、大型货车、摩托车等车辆集中治理,加强商圈、客运枢纽、城市广场等重点场所交通整治,全面规范主城区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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