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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主要载体和方法 (一)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要积极利用“ 12. 4 ” 全国法制宣传日、“4.27 ”公务员学法日、“ 7 月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周”等时机,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加大面向社会的普法力度,在继续采取培训、讲座、现场咨询、资料派发等基本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想方设法拓宽渠道,丰富手段,不断探索、推广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方式,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的重要载体。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六五”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服务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2333 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要以规范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六个一”为契机,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基层服务平台,使其成为普法宣传阵地。要把信访接待机构、对外行政服务窗口、门户网络等建立重要的普法宣传基地。要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的社会效益。 (三) 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业务工作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注重实效,整体推进。实行积极的创业就业、再就业政策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执法机制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使普法宣传教育更加细化,更加直接有效。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提高各经办机构的依法办事能力。要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法治实际推进法制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市和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要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 2011 年- 2015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依据“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普法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 况 总结验收,并向上级推荐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组织保障与监督指导 (一)建立组织。系统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分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经费,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局属单位和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普法教育的组织协调,做好信息交流、沟通、反馈工作。各业务处室、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系统各公共服务平台和街道、乡镇以及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站(室)工作人员都要履行业务经办服务和普法双重职责。 (三)加强督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落实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局系统各单位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要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通过及时沟通信息,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六五”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