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做到及时控制、及时化解、及时处置,绝不能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要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影响社会稳定。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要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处理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六、畅通投诉渠道,严格投诉制度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完善本地区的举报投诉处理网络;各建筑业企业要在施工现场公布企业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设专人负责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对来人、来电的投诉举报,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对于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凡是拖欠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要立即协调拖欠单位还款。对有拖欠行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久拖不决,或者因拖欠工资引发不良事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同时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缠访、闹访、聚众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相关企业要在第一时间把上访者领回,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保护农民工利益,提前做好返乡工作 鉴于临近春节,农民工返乡心切,以及冬季施工等因素,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以及农民工顺利返乡过节,各建筑业企业要提前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原则上须在2012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之前将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返乡。属特殊工程,确须在1月16日后继续施工的,须在1月10日前由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共同书面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报告工程项目用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情况及农民工返乡安排计划。既不上报申请又不在规定时间前安排农民工返乡的,将对有关各方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各区市主管部门建筑农民工投诉受理电话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各区市主管部门建筑农民工投诉受理电话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85065008 受理地点:宁国二路2号 崂山区:80915377城阳区:87868155 开发区:86896352即墨市:86530315 胶州市:81129881胶南市:86151006 平度市:88314050莱西市:88405019 高新区:66966866出口加工区:87923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