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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机耕路与田间生产操作便道建设标准 1、田间机耕路。为轮式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的田间通行道。一般机耕路宽3m,不超过4m,高于田面0.3m左右。可依田间排渠相伴而设,以利排渠开挖土方就地回填成路,靠农田一侧用浆砌石护脚,确保路基长久稳定。每一田块应设置出入田坡道,过渠处相应设置机耕桥等设施。 田间机耕路体结构一般由面层、基层、底基层与垫层组成,路面可采用沙石路面或水泥路面。路面基层宜采用水泥稳定碎石等半刚性材料,也可采用水泥稳定粒料、填隙碎石或当地其它适宜的材料铺筑,基层填筑厚度要求为15-20cm。采用砂石路面时,面层填筑厚度要求为15-20cm。 2、田间生产操作便道。为满足生产人员田间生产、生产资料下田和收获农产品等农事操作需要所设,满足人行或人力车通行,兼顾小型耕耘机通行。平原地区一般路面宽度1.0-2.0m,宜采用水泥预制板铺设,不破坏土壤耕作层。高山蔬菜基地田间生产操作道(游步道)一般小于1m,可结合地形采用水泥硬化。 (三)标准钢架大棚设施建设标准 1、管材。大棚所有金属件要求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镀锌层厚度0.045 毫米以上,使用寿命(耐腐蚀时间)10年以上。 2、整体结构。棚顶结构为尖顶,忌圆顶,以利于冬天积雪滑落。大棚整体负载性能最低要求为抗雪载10公斤/米2以上,抗风载0.4kn/米2以上(风力最大风速25米/s, 相当于10级风力)。 3、6米宽单体钢架大棚。要求主材料拱杆外径不少于22mm、壁厚不少于1.2mm、每根拱杆重量不少于3.1kg。拱杆间距不大于0.65m、肩高1.5m、顶高不低于2.5m,卡膜槽4道、纵拉杆3道,加固斜拉撑4根 (棚长超过30m的斜拉撑不少于8根)。 4、8米宽单体钢架大棚。要求主材料拱杆外径不少于25mm、壁厚不少于1.5mm、每根拱杆重量不少于5.3kg。要求拱杆间距一般不大于0.7m、肩高1.8m、顶高不低于3.3m,卡膜槽4道,纵拉杆3道,加固斜拉撑4根 (棚长超过45m的斜拉撑不少于8根)。 5、卡槽。厚度不少于0.7mm。 6、压膜线。采用专用大棚压膜线,间距一般不大于1.2m,拱杆间均用压膜线固定,并用专用地锚固定。 7、其它。棚头直杆,每端6根并要求与地面垂直。拉杆与棚头直杆采用管接,所有零件连接应选用管箍、卡槽等连接件,不用铆钉。拱管入土8米棚不少于40cm,6米棚不少于35cm。 (四)喷滴灌工程建设标准 蓄水池、地下管网使用寿命10年以上,喷滴灌和过滤器产品使用寿命3年以上;出水均匀高,首尾出水量误差小于10%;能保证正常施肥,产品质量规范,由具备资质单位设计,按图纸施工,有预决算书。水源至田头的输水管网全部埋入地面以下15-20cm,不得赤裸于地面。露天使用的喷滴灌的阀门、过滤器要安装在水泥防护框内。 (五)其它装备建设标准 1、杀虫灯。采用光控雨停杀虫灯或太阳能杀虫灯。 2、昆虫性诱剂。知名厂家生产的斜纹夜蛾等化学信息素产品,要求引诱力强(高峰期诱虫量大,单个诱捕器诱虫量每晚≥50头),防治效果明显,使用简便,价格合理。 3、防虫网。22-30目银灰色网,遮光率25%左右,连续使用寿命36个月以上,单位面积网量65克/平方米左右,长度不允许有负偏差。 二、水产基地工程建设标准 (一)基地建设前置条件 1、建设区域水产养殖池塘相对集中连片,山区连片规模不小于50亩,其他区域连片规模不小于200亩。水源水质符合ny5051-2001标准。 2、计划建设的水产养殖基地应符合本地水产养殖规划,核发浙江省水域滩涂水域养殖证,并并通过无公害产地与产品双认证。 (二)基地池塘建设标准 养殖池塘集中连片、布局合理,形状规则,交通便利。 1、塘形:一般以长方形为主,长宽比合理; 2、面积:单口养殖池塘面积大小,应根据养殖品种的不同和操作方便与否的需要而定,面积一般3亩~15亩; 3、塘埂:主塘埂面宽2米~3米,支塘埂面宽1米~2米; 4、塘埂坡度:塘埂内坡比1︰2~1︰3(石砌、水泥板护坡除外); 5、塘深:池塘平均深度不小于1.8米,有效蓄水深度不小于1米~1.2米,塘底淤泥厚度不超过0.2米; 6、垃圾处理:养殖区内必须设立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垃圾,定期运出养殖区,养殖区内保持清洁、卫生; 7、管理房:需建的管理房,每间应在8平方米以上,高度2.6米以上,生活、储物、饲料区分别隔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