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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八)权限内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九)权限内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十)野生植物收购证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二十、县地方税务局(2项) (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十一、县发改委(3项) (一)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适用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 适用依据:国家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二十二、县民宗局(8项) (一)权限内宗教活动场所(团体)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令第426号《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宗教局《关于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第三项 (二)权限内成立、变更、注销宗教团体登记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令第426号《宗教事务条例》 第六条;国务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国家宗教局、民政部《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 (三)权限内宗教教职人员任职资格以及聘用非本地教职人员(含外籍教职人员)在本地从事教职活动的核准 适用依据:国务院第14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十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职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国家宗教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十八条 (四)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令第1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宗教局第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七条 (五)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宗教物品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第315号《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条;国务院令第426号《宗教事务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六)权限内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令第426号《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 (七)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令第426号《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 (八)权限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令第426号《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二十三、县劳动人事局(7项) (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适用依据:《劳动法》第六十九条 (二)非标准工作工时审批 适用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三)文艺、体育和特殊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 适用依据:《劳动法》第十五条 (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 适用依据:国发〔1998〕44号第五条第二款 (五)新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新增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的准入审批 适用依据:国发〔1998〕44号第五条第一款 (六)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适用依据:国发〔1999〕10号第四条 (七)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核销 适用依据:劳社部发〔1999〕36号 二十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3项) (一)食品卫生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适用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三)放射诊疗许可 适用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 二十五、县计生委(5项) (一)照顾再生育审批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二)权限内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 |